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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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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jpeg|230px|缩略图|右|<big></big>[http://photocdn.sohu.com/20130310/Img368280897.jpg 原图链接][http://news.sohu.com/20130310/n368280893.shtml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 <ref>[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0114/18/26620346_721890714.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撤销机构列表],个人图书馆,2018-1-14</ref> ,主管林业工作。
==沿革==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保留林业部,作为国务院主管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负责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管理及林业产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权。林业部转变职能,将林业行政管理工作转到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健全法制、提供服务、监督检查上;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组织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管理、林业行业管理、森林资源管理。取消及转移的职能包括:对企业具体生产活动的管理,与森林资源清查重复的森林审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和[[统计]]、全国林业调查区划和规划设计等具体工作,在国家控制规模内非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组织指挥森林防火、扑火职能等。机构调整后,林业部机关设办公厅、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司、资源和林政管理司、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司、林业产业司、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司、林业公安局(后来改为公安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武装森林警察办公室)、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13个职能司局和机关党委。另设离退休干部局、驻部监察局、驻部审计局。部机关行政编制446人。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林业部,组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林业局]] <ref>[http://www.docin.com/p-578015934.html 国家林业局] ,豆丁网,2013-1-10</ref>
==视频==
<center>{{#iDisplay:u3000zfhhry|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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