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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浦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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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1月1日起,津浦铁路天津西至林场段和原先的京山线 [[ 北京 ]] 至南仓段、 [[ 沪宁铁路 ]] 合并为京沪铁路。
==线路简介==
津浦铁路北段自 [[ 京奉铁路 ]] 天津总站以南两路接轨处起,至 [[ 山东 ]] 韩庄,长626公里;南段自韩庄至浦口,长383公里。两段分别于1908年7月和1909年1月开工,1911年完成铺轨。初期设站85个,后增加至122座,铁轨为43公斤/米,大部分产自 [[ 汉阳铁厂 ]] 。至1985年底,全线正线全长为1008.500公里。
铁路沿线 [[ 河流 ]] 有 [[ 马颊河 ]] 、 [[ 徒骇河 ]] 、 [[ 黄河 ]] 、 [[ 大汶河 ]] 、 [[ 泗河 ]] 、 [[ 京杭大运河 ]] 等。其中,黄河下游,尤其 [[ 济南 ]] 附近区段的黄河为“地上悬河”。在1968年 [[ 南京长江大桥 ]] 建成前,列车都是通过浦口站和 [[ 下关站 ]] 之间的铁路轮渡来往长江两岸的。
==建造过程==
1851年和1864年, [[ 清朝 ]][[ 直隶总督 ]] 、 [[ 陕甘总督 ]] 为了镇压 [[ 太平天国运动 ]] 和为清政府运输粮草的需要,以及 [[ 英国 ]] 为满足其军务运输需求,均曾提出修建天津-镇江的铁路,但未被清政府接受。1897年,江苏候补道容闳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再次请求集股修建此线,却由于 [[ 卢汉铁路 ]] 督办盛宣怀的阻挠、 [[ 湖广总督 ]][[ 张之洞 ]] 与直隶总督王文韶等奏本反对,加上 [[ 德国 ]] 抗议新线路经过 [[ 胶州湾 ]] 德租界,计划搁浅。
1898年,清政府同意容闳的津镇线路计划,却引发英国、德国和 [[ 俄国 ]] 等的强势干涉。其中,英国强行索取包括津镇铁路在内的五条铁路路权,德国反对英国的介入。是年8月,英、德两国背着清政府在 [[ 伦敦 ]] 会商,决定共同承筑津镇路,并由双方联合经营一切行车事宜。清政府只得委派许景澄、张翼为该路督办、帮办大臣,与英汇丰、德华两银行于 [[ 光绪 ]] 二十五年四月九日签订《津镇铁路借款草合同》35条。1899年5月18日,中国与英德签订《津镇铁路借款草合同》,借款740万英镑,年息5厘,期限50年,借款还清后所有权归还中国。由于 [[ 义和团运动 ]] 爆发,筑路之事被搁置。
1905年起,受到 [[ 粤汉铁路 ]] 收回利权运动的影响,直、鲁、苏三省绅商要求废除《津镇草合同》并交由当地自办。1907年12月10日,清政府派出外务部左侍郎梁敦彦重新谈判,按照“让利争权”的方针,与德华银行和英法合资的华中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英德迫于形势,同意归还 [[ 铁路 ]] 的修筑权、运营权和管理权。1908年1月13日,中国与英德两国公司签订《天津浦口铁路借款合同》,借款500万英镑,期限30年,年息5厘,以河北、山东、江苏3省税收作担保;后因资金不足,又续借款420万英镑,总计借款920万英镑;条款中约定了“借款与办路分为两事”,使 [[ 中国 ]] 得以保留几乎全部的管理权。后来吕海寰被任命为督办大臣后在 [[ 北京 ]] 设立总公所统筹建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