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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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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国有企业的形态,股权结构和基本制度进行的改革。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对国有企业实行“收支两条线”,国家为企业提供原材料并制定统一的生产计划,企业得到的利润统一上缴给国家,最后产品又由国家统一分配,[[企业]]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国有企业改革在初期主要体现为增强企业的[[自主权]],后期体现为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所有制的改革 <ref>[[nce.eastmoney.com/news/1371,20150919549390495.html|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企改革的突破口]],中国社会科学网,2017-10-13</ref> 。
==历史发展==
1986年,国家在试点的基础是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承包责任制是利改税之后推行的改革措施,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企业与国家签订承包合同,企业保证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税利指标,保证完成国家规定的技术改造任务,工资总额与实现利税挂钩。厂长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法人代表,对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负全责的企业领导。
1986年,[[股份制]]试点在国有中小企业中开展起来,试点主要以企业内部职工为[[股东]]进行 <ref>[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71,20150919549390495.html 国企改革需破除预算软约束],东方财富网 , 2015-9-19</ref> 。通过股份制改革,改善了承包责任制包盈不包亏,企业过度追求短期效益的现象。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之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旋律,国有企业进入了新阶段。
==参考文献==
[[Category:570 政治學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