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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简称《北京条约》)缔结六周年,为推动条约早日生效,[[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视听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交会上举办。《北京条约》获得通过。《北京条约》把《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中对歌唱家及演员的保护进行了现代化更新,授予了表演者在已录制和尚未录制表演中的经济权利以及某些[[精神权利]],规定保护期必须至少为50年。
==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