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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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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山西省公安厅.jpeg|有框|右|<big>山西省公安厅</big>[http://n.sinaimg.cn/news/transform/w550h365/20180121/H1Ql-fyqtwzv3890670.jpg 原图链接][http://news.sina.com.cn/o/2018-01-21/doc-ifyqtycx1173139.shtml 来自 新浪网 的图片]]]
''' 山西省公安厅 '''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下边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所辖太原、 [[ 大同 ]] 、阳泉、长治、 [[ 晋城 ]] 、朔州、忻州、 [[ 晋中 ]] 、吕梁、临汾、运城11个地级市公安局,152个县级公安机关,1557个派出所。全省现有正式民警35000余人,约占全省人口的万分之十一。
==历史沿革==
1949年9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宣布成立,9月17日正式对外办公,第一任厅长程谷梁。“文革”期间,公安厅被“造反派夺权”,1967年2月25日,成立 “ [[ 无产阶级 ]] 专政委员会”。1968年11月5日,实行军管制,设“山西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1969年9月2日,改为“山西省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与此同时,省革委还先后 成立了保卫组、保卫部,实际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73年6月16日,成立了省革委会公安局。
1979年12月28日,中共山西省委决定恢复省公安厅名称。
==工作职责==
在省委、省政府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安部 |公安部]] 的领导下,省公安厅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 [[ 公安 ]] 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省公安工作政策,指导、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二) 掌握全省影响社会稳定和 [[ 社会治安 ]] 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 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侦察工作,直接参与全省重特大 [[ 刑事侦查 ]] 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 (四)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治安、 [[ 户口 ]] 、居民 [[ 身份证 ]] 、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管理; (五) 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消防工作,依法进行 [[ 消防 ]] 监督; (六) 组织指导维护全省道路 [[ 交通安全 ]] 和交通秩序,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 (七) 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 起草有关 [[ 地方性法规 ]] 草案,指导、检查和监督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和法制建设; (九) 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省境内居留和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边防检查; (十)组织实施来晋的 [[ 党和国家领导人 ]] 、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全省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 [[ 收容教养 ]] 审批工作,承办省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省公安 [[ 科学技术 ]] 工作,负责公安 [[ 信息技术 ]] 、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指导全省公安机关通信建设;
山西省公安机关实战演练山西省公安机关实战演练(十四)指导、 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 [[ 公共信息网络 安全监察 ]] 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保障工作;
(十六)领导全省公安边防、 [[ 消防 ]] 、警卫部队,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负责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实施全省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实施对全省公安民警的 [[ 教育 ]] 、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工作;
(十八)组织实施对全省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 [[ 审计 ]] 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九)指导有关 [[ 铁路 ]] [[ 林业 ]] 、民航、海关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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