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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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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ref>[https://www.sohu.com/a/342578620_182253 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山西省三级综合医院实行全新付费方式!],搜狐,2019-09-22</ref> 。
(三)组织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中央驻并和省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十)职能转变。省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ref>[http://ybj.shanxi.gov.cn/zzgk/dwgk/201904/t20190417_107352.html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山西省医疗保障局,2019-04-17</re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