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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 [[ 国家 ]] 、省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我市机关事务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后勤体制 [[ 改革 ]] 工作。
(三)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含 [[ 土地使用权 ]] 和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 [[ 能源 ]] 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监督评价考核工作。
(五)依法承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六)负责市直机关及具有 [[ 行政管理 ]] 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
(七)负责市级机关办公楼等公共 [[ 建筑 ]] 的统一规划、建设和调配使用;负责市直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伙食和会务保障以及安全保卫、 [[ 消防 ]] 等工作。
(九)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市)区后勤服务 [[ 单位 ]] 的业务开展,负责市级机关、县(市)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编制11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5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 [[ 正处级 ]] ),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11名。可配工勤人员10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 [[ 工会 ]] 、 [[ 共青团 ]] 、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