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機關事務管理和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和後勤體制改革的地方性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我市機關事務管理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三)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含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管理工作,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工作[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監督評價考核工作。
(五)依法承擔政府集中採購工作;受委託承辦集中採購目錄外的項目採購。
(六)負責市直機關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集中統一管理。
(七)負責市級機關辦公樓等公共建築的統一規劃、建設和調配使用;負責市直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的相關工作。
(八)負責市級機關辦公區域的物業管理、伙食和會務保障以及安全保衛、消防等工作。
(九)指導市級機關和縣(市)區後勤服務單位的業務開展,負責市級機關、縣(市)區後勤管理和服務人員的崗位培訓等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事業編制115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5名,市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級)、副主任2名(正處級),處長(主任)8名、副處長(副主任)11名。可配工勤人員10名。
視頻
濟南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濟南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濟南市人民政府
- ↑ 【公共機構節能】節約能源做得好,省錢省能又環保,搜狐,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