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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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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昆明市民政局.jpeg|有框|右|<big>民政局LOGO</big>[http://img5.ayijx.com/products/big/20190625/201906250159063097.jpg 原图链接][http://www.ayijx.com/c155031/products/d4161611.html 来自 百川网 的图片]]]
'''昆明市民政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 <ref>[http://www.km.gov.cn/zfxxgk/fdzdgknr/zzjg/sjzfbm/ 昆明市人民政府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ref> ,下设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优抚处、安置处、救灾救济处等十四个部门,位于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
昆明市民政局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赋予民政的职责,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益和基本生活权益,发挥民政工作在稳定机制中的作用。
(八)牵头、协调城市社区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市性社团及跨县(市)区社团的登记管理 <ref>[http://roll.sohu.com/20131219/n392048212.shtml 4类社团可直接到民政登记 ],搜狐,2013-12-19</ref> 和年度检审,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县(市)区的社团登记工作;负责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依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县(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
(十)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县(市)区的区划地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