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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18年10月组建 <ref>[http://www.forestry.gov.cn/main/102/20181115/152012843151541.html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挂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2018-11-16</ref> ,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二)组织、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营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ref>[http://www.forestry.gov.cn/main/102/20200814/172219945313973.html 宁夏将实施百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08-17</ref> ,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根据[[国家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