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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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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中等师范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 [[ 辩证唯物主义 ]] 世界观、 [[ 共产主义 ]] 道德品质,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与专业知识、技能,热爱儿童,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身体健康的小学教师。
同时,中等师范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和可能承担培训在职小学教师的任务。
==管理==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师范学校规程》,中等师范学校的设立、变更与停办,由省、市、 [[ 自治区 ]] 人民政府决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 中等师范学校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局(厅)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 [[ 政策 ]] 、规章、制度,实行统一领导,省、地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管理。省、市、 [[ 自治区 ]] 直属师范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其余师范学校由地、市(州、盟)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课程==
中等师范学校一般设置下列课程: [[ 政治 ]] 、 [[ 语文 ]] 及小学语文教材教法、数学及小学数学教材教法、物理、化学、生物、小学自然常识教材教法、外语、 [[ 地理 ]] 、 [[ 历史 ]] 、 [[ 心理学 ]] 、 [[ 教育学 ]] 、 [[ 体育 ]] 、 [[ 音乐 ]] 、 [[ 美术 ]] 、教育实习。民族师范学校还有民族语文。
==教学==
中等师范学校的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其基本 [[ 组织 ]] 形式是课堂教学。
[[Category:520 教育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