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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天津市机构改革中新组建政府部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 <ref>[1https://www.sohu.com/a/276006384_694812 政府组成部门与直属部门有何不同,这篇文章告诉你] ,搜狐,2018-11-16 </ref>。
==主要职责==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制定房地产(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拟订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六)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 <ref>[http://news.sohu.com/20060818/n244871942.shtml 历史风貌建筑又增加了(组图)],搜狐,2006-08-18</ref> 保护利用管理。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负责涉外房地产和代管房地产的管理。
(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