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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拿单‧爱德华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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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初正值理性时代和物质主义的思潮,理性至上的浪潮对教会产生了冲击,爱德华滋将属灵 [[ 生命 ]] 与理性思维融合在一起,将对 [[ 信仰 ]] 的热情注入到当时僵化的正统神学系统之中,使神学真的成为教会更新的动力。
==出生==
爱德华兹于1703年10月5日在北美东岸(今美国 [[ 康乃狄克州 ]] )的温莎镇(Windsor)出生,在十一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五。父母都是出身于敬虔清教徒后代的家庭:父亲是公理会的牧师<ref>[https://www.liuxue86.com/a/3374644.html 【宗教文化】神父和牧师有什么区别?他们的作用是什么?],出国留学网,2017-08-24</ref>;母亲是北安普敦(Northhampton)极具影响力的教牧领袖斯托达(Solomon Stoddard)牧师的女儿,他自幼在家受虔诚的 [[ 宗教 ]] 教育熏陶。 ‘
==思想==
“他着意高举神的至高主权、人的原罪和败坏、上帝的恩典和荣耀。”他认为上帝有绝对的 [[ 主权 ]] ,提出“上帝的恩典决定一切”;并深信人无法靠着自己的行为得救,因人性在堕落后为绝对的败坏;而人之所以能免于走向 [[ 地狱 ]] 的深渊,全是因上帝的恩典和怜悯紧紧抓住了人。
“他重视真理的 [[ 知识 ]] ,但也同时看重宗教经验。”他受洛克的的经验主义影响,但却认为洛克有关经验的理论过于贫乏,而提出“心灵感觉”(超自然力量在人心中引发的经验),一旦被圣灵苏醒,便能 [[ 感悟 ]] 上帝的荣耀与美善,令他的经验形成有所不同,也就是影响了他的 [[ 世界观 ]] 。
“他深信一个真正得救的人,内里有圣灵的临在作印记,他外在的 [[ 生活 ]] 行为一定会反映他内在生命的真实。”他是一个律己甚严的人,然而他的自律是出于一种向往,一种分享上帝优美的圣洁渴求,这也是他在著述中所强调宗教情感的重要性。
==著述==
他著述立论严谨,析理分明,本于《 [[ 圣经 ]] 》,很少引用其他作品。他的写作始于20岁,“立志”七十条,是在他遇见神的经历后,立志以上帝为他人生的目标之写作;“日记”则是他于21岁牧会时,对履行立志的自我醒思和检讨;38岁写“自述”,描述他信仰的历程和属灵经验,用以回忆信仰经过,并鼓励别人接受信仰、为 [[ 信仰 ]] 而活。
牧会后以讲道为他的事奉,也是他思想的精华与呈现,他写过六百多篇讲章,至今仍以手稿的形式存在。他广读群书,写作题材相当广泛,包含哲学、 [[ 伦理 ]] 及 [[ 科学 ]] 在内。其中最有影响力和最重的的著作是《自由意志论》(On Freedom of the Will)、《伟哉原罪论辩》(The Great Christian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Defended )、以及《宗教情操论》(A Treatise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s)。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人文社科藝術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