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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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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议会'''({{lang-en|The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中文简称'''英国国会''',是[[英国]]和[[英国海外领地]](独自享有[[议会至上|议会主权]](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的最高[[立法机关]]。英国国会的首领为[[英国君主]];它还包括[[英国上议院|上议院]]和[[英国下议院|下议院]]。上议院议员分为两种:上议院[[灵职议员]](Lords Spiritual,即[[英国国教]]中的高级[[神职人员]])和上议院[[俗职议员]](Lords Temporal,即[[贵族]]成员)。上议院议员大部分是以指派方式产生。下议院则恰恰相反,是由[[选举]]产生。上议院和下议院位于[[大伦敦]][[威斯敏斯特市]][[威斯敏斯特宫]](即[[国会大厦]])不同的[[房间]]内。
===联合王国议会===
====19世纪====
上议院于19世纪历经数次改变。该院一度仅有50名左右的[[议员]],复因[[乔治三世 (英国)|乔治三世]]及其继位者大肆[[封爵]]而钜幅膨胀。院中个别议员的影响力因而遽降。此外,上议院本身的权势也在降低,而同时[[下议院]]的力量却在增长。在下议院逐步发展出优势的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1832年的[[改革法案危机]](Reform Bill Crisis)。在当时,下议院的选举体制并不民主,而是极为陈旧原始:以[[财产权]]大幅限制[[选民]]资格;许多[[选区]]数世纪以来未曾重新划界;好几个像[[曼彻斯特]]这样实际居住[[人口]]众多的市镇,在下议院内连一名代表全城的议员都没有,但仅有11名选民的[[老沙伦 (英国国会选区)|老沙伦]](Old Sarum)选区坚持因袭其固有的权利,选出两名国会代表。小[[国会自治市|自治市]]易受[[贿选]]影响,区代表通常受赞助者的控制,获得这些赞助者的提名即是当选的保证。若干[[贵族]]一人可赞助数名腐化的[[腐败选区]],从而在下议院中划出可观的地盘。
法理上,国王代表最高司法权,国会两院组成「王座法庭」。但下议院后来不参加审判事务,所以上议院是实际上的最高法院。但上议院人数众多,实务上承审人员仅是晋封上议院「法律贵族」终身职的少数法官。这些人等于是具有国会议员资格的大法官,但自十九世纪起,他们不参与上议院议案投票。也极少对政治议题发言。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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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英国国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