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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典赤·赡思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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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典赤·瞻思丁在云南6年中,“兴滇之心,事滇之子”兴利除弊,大胆改革,深得民从拥戴。至元16年(1279年),赛典赤·瞻思丁死于任上,送葬群众“号泣震野”。忽必烈闻讯后,“思震典赤之功,诏云南省臣尽守赛典赤成规。”大德元年(1279年)追赠赛典赤为“上柱国、咸阳王”。 [2]
==人物简介==
 
元代政治家。全名赛典赤·赡思丁·乌马儿(1211-1279),中亚不花刺(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首府,位于泽拉夫尚河下游布哈拉绿洲的中心地带,一个小氏族部落的王族世家。
元初,没落的布哈拉王族后裔举族东迁,归附大蒙古汗国。窝阔台汗即位后,任丰、靖、云内(今大同、呼和浩特一带)的都达鲁花赤,后改任太原、平阳二路达鲁花赤。
宪宗时任燕京路总管、采访使。忽必烈即位后,升为燕京路宣抚使。
中统二年(1261),拜为中书省平章政事,统理财政,曾兼理发行中统交钞。
至元元年(1264),出任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后并节制陕西五路四川行枢密院所有大小官属。
至元十一年(1274),赡思丁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为云南设立行省的第一任行政长官 。 [2]
至元十三年(1276年),赛典赤赛典赤把省会从大理迁到昆明,命第三子忠简王忽辛同张立道率三千人,凿开海口石龙坝,清理疏浚了螳螂川的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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