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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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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唐县人, 崇祯三年1630年——崇祯五年九月戊申1632年任蓟辽总督
  明朝末年,唐县出了个总督大官,此人名叫曹文衡,百姓们都管他叫曹都堂。
  据 [[ 乾隆 ]] 《唐县志》记载:曹文衡,字镜玉,号薇垣,唐之龙潭人(今唐河县龙潭镇曹庄村人)。其祖父曹伦,为人谦和,教子有方,邻里俱敬之。其父曹三俊,很年轻就出任灵寿知县。父去世,便辞官回乡孝母;不久母去世,遂悲极亦逝。因文衡有功勋,皇上累赠其祖父、父亲为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御史。曹幼年就失去了祖父、祖母和父亲,母亲常氏含辛菇苦抚育其成人,并陪读于瓦灯寒窗之下,盼其成为国家栋梁。当母亲逝世时,其身穿孝服打着赤脚送殡,脚被刺破鲜血直流也全然不顾。其在《哭母文》中写道:“……母誓九死,保儿一生,母咽万苦,儿博一鸣……”深切怀念慈母的恩情。
曹仪容魁伟,长七尺有咫(合今1.82米),丰颊广额,美髭髯,两目炯若晨星。万历乙卯科(1615年)考中举人,万历丙辰科(1616年)考中进士。历任大理寺评事、东昌知府、兖州知府、东兖兵备副使、山东按察使、江西布政使、江南巡扶、兵部右侍郎、蓟辽总督等官职。著有《汉书评》、《小史论》、《抚吴疏草》等书。清代纂修明史时,在天启和崇祯年间的《名臣录》中,南阳郡惟曹一人。
曹为官清廉,刚正不阿,爱国爱民,从不为我,堪称近古时期名副其实的官吏楷模。曹任东昌知府时(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任),正值 [[ 孔友德 ]] 领导白莲教农民起义,东昌很多官员主张用兵剿杀造反者,曹很生气地说:“此岂反者耶?不过良百姓为饥寒迫耳!”遂力主安抚的方针。当收效缓慢时,曹只得派助手左良玉将孔玉德擒杀。继而他仅带一名老吏,冒着生命危险,赤手到义军驻地,讲明自己的指导思想,劝他们解散回家,并发誓不予追究。义军们被曹的真诚所感动,数万人纷纷放下武器,流着热泪跪拜在曹的周围。此后,东昌便安定下来了。当兖州的义军难以平息时,巡抚、巡按联名上秦章,请求皇上调曹去治理。曹到兖州后,仍以东昌之法,兖州也很快安定了。朝廷在考核地方官员政绩时,曹名列全国第一。于是,升任曹为东兖兵备副使。曹遂上秦章,请求皇上发国库银十万两,赈济东兖饥民。按照大明吏律规定:道级以下的地方官员是没有资格直接上奏章的。然而皇上因曹政绩卓著,破例准奏,这在明代历史中十分罕见。
==选自龚运喜《裕州记》==
南阳府唐县龙潭 [[ 曹庄 ]] (今唐河县龙潭镇曹庄村),有一曹姓人家。当家人名叫曹伦。他为人谦和,孝友性成,素恭谨颦笑,不苟与人交,课子必以义方,有长者风,邻里俱敬之。其子曹三俊,很年轻就出任灵寿知县。清廉惠爱,淡泊名利,尤笃于孝。父去世,便辞官回乡孝母;不久母去世,遂悲极亦逝。曹三俊这时有一子,名文衡,字镜玉,后号薇垣。母亲常氏含辛育儿,并陪读于瓦灯寒窗之下。工夫不负有心人, [[ 曹文衡 ]] 连中万历乙卯科(1615年)举人,万历丙辰科(1616年)进士。他博学大略,性刚方嫉恶,初授大理寺评事、出守东昌知府、再知兖州知府、东兖兵备副使。天启年间,太监魏忠贤在朝专权,杨涟、左光斗等很多大臣得罪魏而遭惨祸,他对魏非常痛恨,各省追随魏的死党都在忙着筹款为魏建祠时,曹分文不捐。当祠堂兴工上梁时,官吏们都去庆贺,惟曹文衡不去。当魏的檀香木雕像站立在船头上出京向南方巡游时,巡抚、巡按、布政使、按察使、道员、知府、知州、知县等大小官员,皆依次摆香案跪拜,惟曹文衡不拜。 [[ 崇祯 ]] 登基后,连升 [[ 曹文衡 ]] 三级。从山东按察使、升至江西布政使、江南巡抚。在这里他和董其昌关系很铁,书法是他们共同的爱好。在江南巡抚任上, [[ 曹文衡 ]] 大有作为,使持续了二百多年的倭患得以彻底铲除。当地为 [[ 曹文衡 ]] 立《大中丞曹公生祠碑》,其撰文画像者,董其昌也。董其昌在碑文中写道:“……公所居唐、邓间,即忠武侯把膝南阳故处……公之治吴,与武侯治蜀,恩威无异。此方将士尸而祝之,社而稷之者,又宁有异也?”
曹文衡继升兵部右侍郎、蓟辽总督等官职。著有《汉书评》、《小史论》、《抚吴疏草》等书。
吴阿衡小曹文衡三岁,因为同乡,又是上下级关系,俩人关系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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