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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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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肥西县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肥西县图书馆</big>[http://fxxlib.com/uploadfile/images/20190513103582158215.jpg 原图链接][http://fxxlib.com/info_Show.asp?id=3399 来自 肥西县图书馆 的图片]]]
'''肥西县图书馆'''位于上派镇巢湖中路51号。始建于1979年,是综合性县级 [[ 公共图书馆 ]] ,属公益性的社会文化信息服务机构 。现在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我馆现有主馆舍面积1500㎡,对外开放8个服务窗口,图书外借室、期刊阅览室、文化共享工程肥西支中心暨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儿童阅览室、自习室、资料室、典藏室。年图书外借9万册次,年流通总人次 11万人次,开架书刊册次占 [[ 文献 ]] 总藏量70%。征订报刊 [[ 杂志]]<ref>[https://www.sohu.com/a/341876845_267969 报刊杂志中报刊与杂志之间的分类及区别] ,搜狐,2019-09-19</ref>203种,书刊总藏量约13万册(件) 。
==基本介绍==
馆舍面积1500㎡,对外开放8个 [[ 服务 ]] 窗口,图书外借室、期刊阅览室、文化共享工程肥西支中心暨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 [[ 儿童 ]] 阅览室、自习室、资料室、典藏室。
本馆还配备了先进的计算机服务管理系统、卫星通信接收系统和安全保障等配套服务 [[ 系统 ]] 。综合布线系统确保了高速 [[ 网络 ]] 传输,局域网连接馆内100多个信息点,使网络配置灵活方便,多机处理、集中数据管理模式实现了数据资源的共享。
==展厅展馆==
肥西县图书馆现在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ref>[https://www.docin.com/p-749515800.html 文化部定各级图书馆一、二 级标准(必备条件)],豆丁网,2014-01-02 </ref>。我馆现有主馆舍面积1500㎡,对外开放8个服务窗口,图书外借室、期刊阅览室、文化共享 [[ 工程 ]] 肥西支中心暨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儿童阅览室、自习室、资料室、典藏室。
==馆藏实力==
肥西县图书馆实施开放型管理模式, [[ 文献 ]] 开架、借阅一体化,365天全年免费对外开放。年图书外借9万册次,年流通总人次 11万人次,开架书刊册次占文献总藏量70%。征订报刊杂志203种,书刊总藏量约13万册(件) 。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 [[ 机动车 ]] 、非机动车停在指定位置,勿乱停。
(二)请着装整洁, 勿穿背心、拖鞋进馆。
(三)除文具用品外,请将随身 [[ 物品 ]] 存放在楼层免费存包柜内,勿携带进入阅览室。
(四)请勿在馆内吸烟,勿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五)不得任意触摸、按动 [[ 消防 ]] 设施。
(六)爱护阅览公共设施,室内花木,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爱护书籍,请勿涂写、损坏 [[ 图书 ]] 报刊。
(八)请勿携带 [[ 食品 ]] 进入阅览室。
(九)楼区内请勿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安静。
(十)自觉维护 [[ 环境 ]] 卫生,勿随地吐痰,勿乱扔纸屑、果皮等杂
===办证指南===
一.办证
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 [[ 身份证 ]] 、户口本、军人证等)即可办理借书证,青少年可持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本馆借书证为“一卡通”,全馆通用。每证可借书刊2册,借期30天。
办证方法:读者持有效证件领取登记卡,按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个人 [[ 资料 ]] ,交纳100元押金即可办理。不再收取注册费和图损费。
二.挂失
借书证如有 [[ 遗失 ]] ,请本人凭有效证件速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书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承担。
三、补办
挂失一周后,可补办新证。读者可凭有效 [[ 身份 ]] 证件到办证处免费办理补办手续,押金有效。
四、验证
五、退证
凡不再需要借书证的 [[ 读者 ]] ,将所借图书还清后,持借书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本人押金。
===借书规则===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遵守 [[ 图书 ]] 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4、期刊一律不外借。
5、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6、借出书刊本馆如有 [[ 特殊 ]] 需要可随时索回。
7、丢失,损坏图书按原书价2—3倍赔偿,遗失全套书中的一本按全套书进行赔偿。(2000年以前图书,按原书价10倍赔偿)
===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仅对所有人 [[ 开放 ]] ,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必须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 [[ 吸烟 ]] 、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4、读者应 [[ 自觉 ]] 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5、爱护阅览室的设施。
电子文献阅览室上网须知
1、成人读者凭图书馆借阅证和 [[ 身份证 ]] 免费上网,每人每日限时两小时。
2、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上网,凭图书馆借阅证和家长与图书馆签定“同意上网协议”方可上网,每人每日限时两小时。
一、读者持本馆读者证方可进入借阅室。
二、持证读者,可自行选择一本(册)图书或报刊在借阅室内阅览,阅毕归还原处或交给 [[ 管理 ]] 人员。
三、持证读者,可外借图书,每次不超过5册,限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 。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有无破损残缺、乱涂乱画,条形码、书标是否完备,若有问题及时告知 [[ 工作 ]] 人员。
五、读者只能在办理外借手续后,方可带书离开借阅室。
六、图书污损、遗失赔偿 [[ 标准 ]]
1、所借图书出现乱涂、撕剪等现象, [[ 工作 ]] 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而定赔偿金额。读者也可自购相同版次的图书归还,另加5元加工工本费。
2、所借图书遗失,按要求赔偿。10年以内出版的图书按原价2倍金额赔偿;10—2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5倍金额赔偿;21—3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10倍金额赔偿;30年前出版的图书酌情增加。遗失整套图书的任一分册,按整套图书 [[ 价格 ]] 赔偿。读者也可自购相同版次的图书归还,另加5元加工工本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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