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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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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图书馆'''是我县唯一的 [[ 公共图书馆 ]] ,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 [[ 传播 ]] 、研究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ref>[https://www.sohu.com/a/415160658_120839154 【科普文】带你了解社会教育包含哪些方面?有哪些特点?] ,搜狐,2020-08-27 </ref>设施,面向全社会开放。南召县图书馆始建于1985年, 原建于 [[ 南召县 ]] 伏山路, 由于位置偏, 为了方便读者, 在2004年, 由伏山路迁至人民中路100号,1995年至今被评为国家公共图书馆三级馆。
==基本介绍==
南召县图书馆是我县唯一的公共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 [[ 整理 ]] 、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面向全社会开放。
南召县图书馆始建于1985年, 原建于南召县伏山路, 由于位置偏, 为了方便 [[ 读者, ]], 在2004年, 由伏山路迁至人民中路100号,1995年至今被评为国家公共图书馆三级馆。
30多年来,在各级 [[ 政府 ]] 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图书馆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2007年,我馆配置了21台 [[ 电脑 ]] ,供读者使用,并与县移动公司签订合同,接入宽带因特网,大大提高了图书馆的服务水平。
在做好阵地服务的同时,我们开展送图书下乡、在全县选址建立流动图书馆等活动,努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最大限度地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公共 [[ 文化 ]] 的阳光。
多年来,我馆被各级部门评为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 [[ 集体 ]] ,先进工作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
==展厅展馆==
南召县图书馆共开设图书借阅处、报刊<ref>[https://www.doc88.com/p-074309712682.html?r=1 报刊分类表] ,道客巴巴
,2012-03-27</ref>借阅处、少儿图书借阅处、参考咨询处、地方 [[ 文献 ]] 借阅处、袁宝华特色书屋、 [[ 电子 ]] 阅览室七个服务窗口,开展文献借阅、室内阅览、电子阅览、参考咨询等服务。
==馆藏实力==
目前,馆藏各类文献近6.5万册(件),纸质、电子、 [[ 数字 ]] 等多种载体文献并存。
==实用信息==
一、读者证办理
按照国家有关“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规定,在本馆办理读者证一律只收押金,不收借阅费。读者办证时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及联系 [[ 电话 ]] 、家庭住址等,在服务台交纳押金后即可领证借阅。读者证有效期限为五年,到期后如需 [[ 继续 ]] 借阅,在无相关处罚的情况下,免费办理延期手续。
二、读者证注销
读者在办理退证手续时,必须退还所借书刊 [[ 资料 ]] ,请本人携带读者证及原始押金凭据,由馆财务部门根据有关处罚记录扣除相应罚金后退还剩余押金,方可予以注销。退证时如读者证丢失,将扣除证卡工本费10元;如押金条丢失,需经公示7天后办理退证手续。
三、读者证补办
一、读者持证可在本馆各书库借阅书刊,一证一次限借一册,也可在室内阅览。
二、读者借阅一册书的期限为14天,到期不能按时归还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逾期一天交 [[ 滞纳 金0金]]0.5元,滞纳金收取最高不超过10元。
三、读者所借书刊 [[ 价格 ]] 若高于借书证押金,视书刊价格加收临时押金,还书时即退还临时押金。
四、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损坏或在书刊上涂写,如有违反,酌情罚款,损坏严重者按丢失处理。
五、读者所借书刊丢失,按书刊 [[ 出版 ]] 年代加以不同倍率的赔偿:1980年前出版的书刊30倍;1981——1990年5倍;1991——2005年3倍;2006年以后照价赔偿,多卷书、丛书按整套赔偿。
==开放时间==
上午:08:00-12:00
[[ 下午 ]] :14:00-18:00(10月1日——4月30日)
15:00-19:00(5月1日——9月30日)
注: ? 下班前30分钟提前闭馆 [[ 整理 ]] 书刊。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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