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南召縣圖書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南召縣圖書館是我縣唯一的公共圖書館,是具有文獻信息資源收集、整理、存儲、傳播、研究和服務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與社會教育[1]設施,面向全社會開放。南召縣圖書館始建於1985年,原建於南召縣伏山路,由於位置偏,為了方便讀者,在2004年,由伏山路遷至人民中路100號,1995年至今被評為國家公共圖書館三級館。

基本介紹

南召縣圖書館是我縣唯一的公共圖書館,是具有文獻信息資源收集、整理、存儲、傳播、研究和服務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與社會教育設施,面向全社會開放。

南召縣圖書館始建於1985年,原建於南召縣伏山路,由於位置偏,為了方便讀者,在2004年,由伏山路遷至人民中路100號,1995年至今被評為國家公共圖書館三級館。

30多年來,在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圖書館各項工作都有了長足的發展。

2007年,我館配置了21台電腦,供讀者使用,並與縣移動公司簽訂合同,接入寬帶因特網,大大提高了圖書館的服務水平。

在做好陣地服務的同時,我們開展送圖書下鄉、在全縣選址建立流動圖書館等活動,努力擴大服務覆蓋面,最大限度地讓更多的人能夠享受到公共文化的陽光。

多年來,我館被各級部門評為巾幗文明崗,三八紅旗集體,先進工作單位,衛生先進單位等稱號。

展廳展館

南召縣圖書館共開設圖書借閱處、報刊[2]借閱處、少兒圖書借閱處、參考諮詢處、地方文獻借閱處、袁寶華特色書屋、電子閱覽室七個服務窗口,開展文獻借閱、室內閱覽、電子閱覽、參考諮詢等服務。

館藏實力

目前,館藏各類文獻近6.5萬冊(件),紙質、電子、數字等多種載體文獻並存。

實用信息

辦證需知

一、讀者證辦理

按照國家有關「公共圖書館免費開放」的規定,在本館辦理讀者證一律只收押金,不收借閱費。讀者辦證時需提供相應身份證明及聯繫電話、家庭住址等,在服務台交納押金後即可領證借閱。讀者證有效期限為五年,到期後如需繼續借閱,在無相關處罰的情況下,免費辦理延期手續。

二、讀者證註銷

讀者在辦理退證手續時,必須退還所借書刊資料,請本人攜帶讀者證及原始押金憑據,由館財務部門根據有關處罰記錄扣除相應罰金後退還剩餘押金,方可予以註銷。退證時如讀者證丟失,將扣除證卡工本費10元;如押金條丟失,需經公示7天後辦理退證手續。

三、讀者證補辦

讀者證遺失後讀者本人攜帶有效證件到服務台掛失。如未掛失而被他人冒用,責任自負。補辦讀者證的讀者,需還清所借圖書後,攜帶有效證件到總服務台辦理,並交納10元工本費。

借閱指南

一、讀者持證可在本館各書庫借閱書刊,一證一次限借一冊,也可在室內閱覽。

二、讀者借閱一冊書的期限為14天,到期不能按時歸還需辦理續藉手續,否則,逾期一天交滯納金0.5元,滯納金收取最高不超過10元。

三、讀者所借書刊價格若高於借書證押金,視書刊價格加收臨時押金,還書時即退還臨時押金。

四、讀者應愛護書刊,不得損壞或在書刊上塗寫,如有違反,酌情罰款,損壞嚴重者按丟失處理。

五、讀者所借書刊丟失,按書刊出版年代加以不同倍率的賠償:1980年前出版的書刊30倍;1981——1990年5倍;1991——2005年3倍;2006年以後照價賠償,多卷書、叢書按整套賠償。

開放時間

本館全年免費開放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10月1日——4月30日)

15:00-19:00(5月1日——9月30日)

註:下班前30分鐘提前閉館整理書刊。

視頻

南召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公共場所禮儀《圖書館》
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實地評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