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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怀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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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書議》 、 《書斷》 、 《書估》 、 《畫斷》 、 《評書藥石論》 、 《六體書論》 、 《論用筆十法》 、 《玉堂禁經》 、 《文字論》等,為書學理論重要著作。
張懷瓘列書十體: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隸書、章草、行書、飛白和草書。他指出「十書之外,乃有龜、蛇、麟、虎、雲、龍、蟲、鳥之書,既非世要,悉所不取也」。 中國的文字及書法,自古迄今,形態、風韻各具特色。顯示了中華民族無比驚人的智慧和創造力。就書體分類而言,從狹義上說,人各一體;從廣義上講,應舍小異、取大同,儘量簡約。張懷瓘將書體歸納為十體,無疑是一大進步。今將漢字分為真、行、草、隸、篆五體,或真、草、隸、篆四大體,毫無疑問,是受了張懷瓘書體分類的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