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和詹森對此採用中間方案,同意讓一部分黑人投票,特別是退伍軍人,因相信服役可使他們變為真正公民。林肯提議將投票權給予那些「很有才智的人,特別是那些在我軍中英勇作戰的人」。<ref>William Gienapp, ''Abraham Lincoln and Civil War America'' (2002), p. 155</ref>詹森則在1864年表示:「他們之中較好的階級會去工作養活自己,而這個階級當然應當有權投票,基於一個忠誠的黑人比一個不忠的白人更有價值。」<ref>Patton p126</ref>1865年繼任總統之後,詹森寫信給他所任命的[[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州長,並提出以下建議:「倘若你能將選舉權擴大到那些能讀憲法的英文,會寫自己名字的有色人種,以及每一個擁有價值超過250美元地產,並能為之繳稅的有色人種身上,你就能完全解除敵人(共和黨激進派)的武裝,並且為其他各州建立楷模。」<ref>Johnson to Gov. William L. Sharkey, August 1865 quoted in Franklin (1961), p. 42</ref>
桑諾很快得到結論「除了給與投票權沒有其他方式能顯著保護黑人」。這是必須的,他說:「(1)為了保護他們自己、(2)為了保護聯邦白人、(3)為了國家的和平。因為必須所以我們將毛瑟槍交到他們手上。也因為同樣理由我們必須給與他們投票權。」<ref>Randall and Donald p. 581</ref>
共和黨人相信使人獲得政治經驗的最好方式是讓他能投票和參與政治體系。他們通過了容許所有自由黑人男性投票的法案。在1867年,黑人進行了首次投票。重建期間,超過1,500名黑人[[重建時期的非裔美國人公職人員列表|在南方當選為官員]](List of African American officeholders during Reconstruction)。他們的當選比例並未符合人口比例,經常選出白人代表他們。([[婦女投票權]]也曾被討論但被駁回。)
共和黨領導人一致同意奴隸制和[[奴主勢力]](Slave Power)必須永遠消滅,一切形式的邦聯民族主義也必須予以鎮壓。溫和派認為只要[[邦聯軍]](Confederate States Army)投降,南方各州同意重返聯邦並承認[[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這個目標即可輕易實現 ─ 這些條件已全在1865年9月達成。
亞伯拉罕·林肯總統是溫和派共和黨人的領袖,他致力於加速重建,並且儘可能以最不痛苦的方式,在最短時間內團結國家。林肯在1863年底提出了[[百分之十計畫]](Ten percent Plan)正式展開了重建時期,該計畫隨即在數州之內生效,但受到激進共和黨人反對。林肯則否決了激進派於1864年提出的,較百分之十計劃更為嚴苛的[[韋德─戴維斯法案]](Wade-Davis Bill)。反對林肯的激進共和黨人對於南方各州的意向充滿疑慮,並且要求聯邦政府採取更嚴厲的行動。激進共和黨的領導者是眾議員泰迪爾斯·史蒂文斯和參議員查爾斯·桑諾。在[[亞伯拉罕·林肯|林肯遇刺身亡]]之後,繼任總統安德魯·詹森由激進派陣營轉向溫和派。但到了1866年,變成無黨無派的詹森卻又與溫和派共和黨人劃清界線,並且與反對平等權利、反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民主黨人同聲出氣。激進共和黨人猛烈攻擊詹森的政策,特別是他否決保障自由黑人公民權的[[1866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866)一事。
[[1866年美國眾議院選舉]](United States House elections),決定性地改變了政壇的力量平衡,使共和黨激進派取得國會控制,和穫得足夠的票數推翻詹森的否決甚至彈劾總統。詹森以一票之差倖免,但他從此在重建政策上無能為力。激進派動用[[美國陸軍|陸軍]]接管南方並給予黑人投票權,同時剝奪了大約10,000到15,000名邦聯官員或高階官員的投票權。共和黨激進派對南方各州的控制時間長短不一,自由黑人、南方共和黨白人和提包客三者組成了共和黨同盟,並經由興辦鐵路和公立學校實施近代化。對立的保守派民主黨同盟則指控他們貪污腐敗,並且自1870年起以「救贖者」自居。[[三K黨]]主導的暴力行為常在聯邦政府介入下遏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