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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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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person
| 姓名 = '''哈攀龙'''
| 圖像 = [[File:哈攀龙.jpg|缩略图]]|center|[https://p1.ssl.qhmsg.com/dr/270_500_/t01aba396f1ae664128.jpg?size=580x1147 原图链接]]]
| 出生日期 = (约1707年-1760年)
| 國籍 =中国
| 職業 = 武进士
| 知名作品 =
}}
== '''人物生平''' ==
哈攀龙于1732年(雍正十年)中武举,1737年(乾隆二年)一甲一名武进士,授予头等侍卫。1744年(乾隆九年)任福建兴化镇(今莆田)城守副将,1746年(乾隆十一年)先后任河南南阳镇、福建海坛镇及漳州镇总兵。1747年(乾隆十二年)哈攀龙的母亲去世,回河间在家守制。
1748年(乾隆十三年),哈攀龙奉命去金川,任松藩镇总兵出兵攻打美诺沟、渴足寨和泅水城,连战连胜。在与重庆镇总兵任举合兵攻打色尔力石城战斗中,任举不幸阵亡。哈攀龙冲人敌阵,连杀三十余人,抢回任举的尸体。后又与重庆镇总兵段石贤等人分道夜袭色尔力,连克数卡,焚毁敌营,一举杀敌五十多人。哈攀龙屡建战功,却遭经略大臣纳亲、川陕督张广泅弹劾,把攻色尔力不能取胜的罪过,归于攀龙,兵部议降哈攀龙职。经哈攀龙力辩,乾隆皇帝了解到哈攀龙在军营层次攻坚夺卡,甚为出力,其战功一直向上呈报,而张广泅却没有-一入奏。因此,上谕认为原给哈攀龙的降级处分,甚为屈抑,决定撤销原处分。
1749年(乾隆十四年)二月,金川之役结束。哈攀龙功加三等,再加一等记录二次。九月,升任署甘肃固原提督。1751年(乾隆十六年)年调任署湖广提督。哈攀龙在乾隆二十一年实授湖广提督,第二年调贵州提督。乾隆二十四年皇帝接见,因病留住京师,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故去,赐祭葬。
乾隆皇帝对哈国兴的逝世深表惋惜,上谕说哈国兴从对缅用兵和在四川西路军营带兵攻剿,劳绩卓著,所以加思授为参赞大臣。小金川已平定,正值进剿金川需人之际,倚任方殷,听到他的死,深为惋惜。赏银一千两,加赠太子太保,赐祭葬如例,溢壮武,入祀昭息祠,图形绘制在紫光阁。乾隆皇帝为之制赞词云:"中土回人,性多拳勇。哈其大族,每出将种。向略趱[zǎn]拉,屡举险要。中道病姐,成功未告。"
== '''人物轶事''' ==
哈攀龙(1707~1760),字号不详,回族,直隶河间(今河北肃宁)人。清乾隆二年(1737)丁巳榜武进士第一人。
哈攀龙的祖辈是回族人。幼年时,随父从河北献县迁至肃宁县。他的父亲是河间府衙役,粗通文墨,武艺高超,禀性老实。由于家境并不宽裕,因此,他就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哈攀龙小时候长得虎头虎脑,就为他取名叫“攀龙”,盼望他有朝一日蒙受皇恩,飞黄腾达,光宗耀祖。于是,他的父亲教哈攀龙读书习文,使他树立雄心大志, 教他枪、棒、兵书,希望他将来能成为一个文武全才的大将。哈攀龙终于练就了非凡的气力。百十斤的武器,挥舞自如;数百斤的石锁,轻而易举。他举重若轻,从来面不改色,气不嘘喘。另外,经过多年苦心磨练、拜师学艺,练就一身武功。哈攀龙得到师傅真传,武艺炉火纯青,而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哈攀龙刀枪剑戟,样样精通;骑马射箭,箭无虚发;文韬武略,闻名遐迩。他一参加武试,就中了武秀才。哈攀龙在雍正十年(1732)参加乡试,中举。
傅恒于乾隆十四年二月初,代表清政府允准莎罗奔等投降,莎罗奔仍为大金川土司。莎罗奔答应恢复向中央纳贡。鉴于哈攀龙屡有战功,傅恒决定给他请功,奏报皇上允准。乾隆帝得到军中评功行赏的奏折后,一一准奏,并对其中立功较多的,另又加功。皇帝对哈攀龙在含冤受屈的情况下,还能一如既往地为国效力,尤为感动,钦定在原来的三等功之上,再加一等,分两次记录,并于当年九月擢升他署甘肃固原提督。乾隆十六年,又调署湖广提督,升为从一品武官。乾隆十八年(1753),哈攀龙根据种种迹象,认真考察清军中存在的弊端以及种种隐患,提出了加强部队管理、整饬弁兵纪律的行政措施,并把他的意见归纳成数条,具奏折报告皇上。他制定“整饬弁兵条例六项”,主要内容是:(一)对逃兵问题必须加强防范。凡获逃兵,即重责革伍;二个月内自首者,可量初犯放宽。(二)已经革职的千总、把总等末等武官,不得在原任职所在地久住。(三)在南卫、武昌、永顺、保靖、九谷等地,都有旧土司的安插人员,为防止他们私逃回籍,应对这些地方的守卫部队,时加审察。(四)对清军中犯了重罪需要往内地押解的犯人,必须严格递解纪律。一个犯人要有两个以上押解人员,押解人员所带的兵械、防护器具,必须在清单内注明,完成任务后,限期回销,防止兵械流失。(五)解送军用粮饷的士兵,所配备的军械要有统一规定,每个兵配带鸟枪、腰刀、哨棍各一,由大路行走。沿途各防护官兵,要负责督查,每一处核查后,要注明签押,交给前一站待查。粮饷解到后,应取照回销,并令沿途防守驻军护送出境,并将到达日期注明,以备查考。(六)各州、县监狱出外执行公务,要有拨兵防范的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定额派兵5名,人员不足时,也不少于4名;遇到捉拿要犯时,要酌情增派。乾隆二十一年(1756),哈攀龙实授湖广提督。乾隆二十二年,哈攀龙又奉命赴贵州,任贵州提督。他上任以后,更加勤勉供职,严格治军,谨慎处理一切军务,成绩较为显著。直到乾隆二十四年返回京城之前,他一直署理云贵总督事务。多年来,哈攀龙积蓄了一些钱财,想为家乡的父老乡亲做些善事,于是捐资修缮肃宁县城清真寺,重修前殿,安放乾隆御赐寺顶。乾隆二十五年,随着哈攀龙的名声不断远扬,乾隆皇帝对这位长期戍边在外的高级武官也有垂宠之意,决定亲自召见他,准备进一步嘉奖和重用。哈攀龙因积劳成疾,又不知皇上何故召见,心急如焚,日夜兼程,病情日趋严重。乾隆帝见到他时,发现原来彪形大汉的武状元竟然如此面目憔悴,老相毕露。乾隆帝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决定不再安排新的职务,叫他好好留在京城治病休养。但哈攀龙已经风烛残年,行将朽木。乾隆二十五年,即哈攀龙回京师仅仅几个月,就病死于官邸。乾隆帝赐他为一品武官的礼遇。据传说,乾隆帝怜惜哈攀龙过早离世,心中十分思念,曾特降旨为他在中南海内立碑祭祀。他的亲属、后代多人在朝任职。
乾隆帝制词赞云:“中土回人,性多拳勇。哈其大族,每出将种。向略趱拉,屡举险要。中道病殂,成功未告。”
== '''人物贡献'''== [以 哈攀龙根据多年治军的经验,1753年(乾隆十八年)制订整饬弁兵条例六项, 上 报清廷,受到皇帝嘉勉。这六项是:一,凡抓获逃兵,即重责并革去军籍,一个月 内 容 自首者量宽初犯;二,已革职的千总、把总等末弁,不得再久住任所;三,施南卫(今湖北恩施)、武昌、永顺、保靖、九路等处归土司安插各省者,恐有私逃回籍的,饬各弁时加查察;四,凡军流重犯往回递解时,遵例一犯二解,兵械防护于单内注明某兵,押交前汛,限时回销;五,解饷,每兵配带鸟枪、腰刀、哨棍, 由大路行走防护,委弁督查,交前汛取照回销,仍令沿途塘兵护送出境,该将备报过汛日期;六,州县监狱有拨兵防范之例,应定派拨五名,如额名无多处派四;名,遇要犯另酌增派。 == '''其他相关'''== 哈攀龙为官清廉,勤俭持家。晚年,捐资修缮原籍清真寺后殿及前殿洞顶,并赠巨匠,亲题"独一无二" 纳 ,以表对伊斯 兰 晶晶教之诚。友人曾问有钱何不置办家业,光大门庭。攀龙说:" 分享 公益之业,匹夫有责 。]后世子孙,要靠他们自己"。 参考资料:1. 相关资料 2. 基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