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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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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成立于1995年7月。该协会是由全市 [[ 民营企业 ]] 自愿结成的、联合性的、地方性的具有 [[ 法人 ]] 资格<ref>[https://www.sohu.com/a/442817565_120924233 民法典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取得有哪些],搜狐,2021-01-06 </ref>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机构简介==
前身是台州市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在二0一0年八月十五日正式将 [[ 台州市 ]] 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更名为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协会接受主管部门台州市工商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台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的主要任务:
(一)探索与实践民营经济的发展理论;组织调查 [[ 研究 ]] ,采集经济运行的相关信息,研究探讨民营经济在发展中的问题,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与要求,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建议与督促落实有关政策。
(二)整合社会有效资源,协调会员与 [[ 政府 ]] 有关部门、其它经济组织以及会员之间的关系,反映会员诉求,优化协会社会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 [[ 行政管理 ]] ,协助地方党组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团、工、妇组织的建设。
(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 [[ 政策 ]] 、法律、 [[ 法规 ]] ,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政策教育、法制教育<ref>[https://www.sohu.com/a/490698490_120854297 法制教育重要意义] ,搜狐,2021-09-18 </ref>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荐评比、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引导会员守法诚信,提升职业道德,开展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五)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地方经济、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 [[ 发展 ]] 中的作用。组织招商引资、商务考察、人才技术交流、资源优势互补等活动,推动循环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提供 [[ 法律 ]] 援助,加强知识培训,努力为会员提供融资、技术、信息、管理、营销、人才、品牌、宣传等方面的专项服务。
(七)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指导企业文化建设,指导会员建立和谐 [[ 劳动 ]] 关系;建设会员之家,关心会员生活,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八)指导、服务基层协会开展工作。组织经验交流,帮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 [[ 生产经营 ]] 中的困难,兴办为民营企业服务的经济实体。
(九)开展经贸协作与交流,拓展会员视野。
(十)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 [[ 社会 ]] 工作。
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协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在加强对民营企业主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维护民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发挥联系党和政府与广大民营企业主的 [[ 桥梁 ]] 纽带作用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益工作,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全称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简称市民协。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市民营企业以及与 [[ 民营经济 ]] 发展相关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市性、联合性及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围绕提升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民营企业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维护民营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沟通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遵守国家法律、 [[ 法规 ]] 、政策,对照国际规则进行行业自律和管理。致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 [[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 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为本会会员合法的共同利益提供服务,为推动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 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是当地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和主要渠道;是进行经营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协调机构;是引导会员开展培训,推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 [[ 产业 ]] 升级,提高会员综合素质的有力助手;是服务会员生产管理经营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引导民营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
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的发展目标:努力把本会建设成为党和 [[ 政府 ]] 信任、会员满意、社会认可,充满生机与活力、有持续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的社团组织。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台州市民政局的业务 [[ 指导 ]] 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住所:台州市市府大道451号。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探索与实践民营经济的发展理论;组织调查研究,采集经济运行的相关 [[ 信息 ]] ,研究探讨民营经济在发展中的问题,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与要求,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建议与督促落实有关政策。
(二)整合社会有效资源,协调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其它 [[ 经济 ]] 组织以及会员之间的关系,反映会员诉求,优化协会社会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行行政管理,协助地方党组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团、工、妇组织的建设。
(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荐评比、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引导会员守法诚信,提升职业道德,开展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五)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地方经济、 [[ 农村 ]] 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组织招商引资、商务考察、人才技术交流、资源优势互补等活动,推动循环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提供法律援助,加强知识 [[ 培训 ]] ,努力为会员提供融资、技术、信息、管理、营销、人才、品牌、宣传等方面的专项服务。
(七)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指导企业文化建设,指导会员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会员之家,关心会员生活,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八)指导、服务基层协会开展工作。组织经验交流,帮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兴办为民营企业 [[ 服务 ]] 的经济实体。
(九)开展经贸协作与 [[ 交流 ]] ,拓展会员视野。
(十)承办 [[ 政府 ]] 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社会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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