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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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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商会'''成立于2013年4月,是经 [[ 广州市民政局 ]] 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是由 [[ 广州市 ]] 从事经营或生产食品的企业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的宗旨==
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政策;遵守 [[ 社会道德 ]] 风尚,营造行业繁荣,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本行业的方针、 [[ 政策 ]] [[ 法规 ]] ,开展有关教育、培训、咨询活动,引导会员依法自律经营;
(2)协调同行业关系,发挥整体优势,促进供销之间的 [[ 联系 ]] ,增强会员的合作;
(3)组织行业之间的交流,业务研讨等活动,协助内引外联,拓展会员的 [[ 经营 ]] 业务;组织会员进行调研、访问、参观、考察等各种活动;
(4)协助会员 [[ 企业 ]] 举办和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流会;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与建议;
(6)办理 [[ 政府 ]] 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的其他业务;
(7)组织会员开展多形式的联谊活动,沟通会员内外的交流 [[ 合作 ]] 渠道,促进友好交往。
==组织简介==
广州市食品商会 [1] 成立于2013年4月是经广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 [[ 社团 ]] 组织。是由广州市从事经营或生产食品的企业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广州市食品商会秉承“团结、自律、发展、 [[ 奉献 ]] ”的办会宗旨,以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作风,参与制定行规行约;引导会员参与公益活动、参加展览,考察观光,维护会员权益,协调会员关系,向相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引导行业自律,加强诚信 [[ 建设 ]] ,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力争成为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参谋助手,为广州市食品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广州市食品商会作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年轻商会,在广州经济发展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商会团结一致、群策群力,秉承办会宗旨,进一步夯实商会基础,凝聚每一个会员的正能量,坚持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践行 [[ 社会主义 ]] 价值观,以百倍努力做好商会的工作,全力配合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以赴为食品专业市场升级改造出力,为会员企业争创更好的 [[ 社会效益 ]] 和经济效益。
==商会章程==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广州市食品商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广州市从事经营或 [[ 食品 ]] 生产及相关企业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政策;遵守 [[ 社会道德 ]] 风尚,营造行业繁荣,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四条本会是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 广州市民政局 ]] 的监督管理和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活动地域:广东省广州市。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开展行业自律,切实做到爱国、敬业、守法, [[ 规范 ]] 行业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本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开展有关 [[ 教育 ]] 、培训、咨询活动,引导会员依法自律经营;
(三)协调同行业关系,发挥整体优势,促进供销之间的 [[ 联系 ]] ,增强会员的合作;
(四)组织行业之间的交流,业务研讨等活动,协助内引外联,拓展会员的经营业务;组织会员进行调研、访问、参观、考察等各种活动;
(五)协助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流会;为会员提供 [[ 信息 ]] 交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六)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各方面的 [[ 关系 ]] ,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与建议;
(七)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交办的事项;
(八)组织会员开展多形式的联谊活动,沟通会员内外的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友好交往;
(九)教育会员热心 [[ 社会公益 ]] 事业,组织会员参加本会和有关部门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
===会 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单位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以 [[ 经营 ]] 和生产食品为主的企业单位。本会企业会员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诚信经商,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的企业;
(二)团体会员包括食品行业的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等 [[ 事业单位 ]]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应持有工商 [[ 营业执照 ]] 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二)经会长审批;
(三)经理事 [[ 讨论 ]] 通过;
(四)缴纳当年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商会活动、接受商会提供的 [[ 服务 ]]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对本会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 [[ 自由 ]]
(六)参加本会举办的会员活动和享有本会为会员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 [[ 行业 ]] 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 [[ 资料 ]]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不遵守本行业商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 [[ 教育 ]] ;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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