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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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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负责口岸的海事管理工作。
(三)按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检验机构、引航机构、船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海员 <ref>[https://www.sohu.com/a/420752638_120865075 海员是干什么的?],搜狐,2020-09-25</ref> 外派机构资质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四)按照授权,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船员服务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现场监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七)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沿岸国”管理、海区(或水域)巡逻、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水上水下活动审核及监督管理、沿海水域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等交通功能区域划定、航行警(通)告发布、水上无线电 <ref>[https://www.sohu.com/a/425295769_130140 知识科普|水上无线电通信有多重要?],搜狐,2020-10-17 </ref> 管理、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核等工作。
(八)负责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