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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ref>[https://www.sohu.com/a/226382609_267106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搜狐,2018-03-26 </ref> 规定,扬州市江都区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章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ref>[https://www.sohu.com/a/588451269_100000444 一图读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搜狐,2022-09-27</ref> 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