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65
次編輯
變更
古市公威
,增加內容
在1875年(明治8年),接受命令前往法國留學,進入的是中央高等工藝製造學校<ref>《建筑史论文集(第17辑)》, 第 17 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頁244。</ref>1879年進入巴黎理科大學,1880年畢業、回國進入內務省擔任官僚進行河川、港灣的改良工程,首先負責的是福井縣三國港築堤工程,隔年也被任命擔任東京大学理學部講師;1883年提出北海道豐平川改修工程案;1884年結婚,住在本郷彌生町(現在東京文京區),並負責信濃川、阿賀川、庄川的監工,同年底搬至新潟縣,負責當地工程<ref name ="生平"/>。
1886年擔任工科大學第一任校長 ,1894 ,同時教導土木一科,同時還兼任內務省技師,負責多項工程;1888年被授予工學博士,1890 年被任命為內務省 第一代 土木 技監局長及參與貴族院議員勅選;1892年,被任命為内務省所管事務政府委員,參與鐵道鋪設法、鐵道會議的設置,他在1906年贊成鐵路國有法的成立。1896年日本國內有趕製水之重要,通過河川法,古市也參與了大阪淀川改良工程、大阪港修建,導入歐洲的大型施工機械,進行了大規模的工程。1897年擔任足尾銅山礦毒事件的調査委員,停止足尾銅山開採<ref name ="生平"/>。 1898年改被任命為遞信次官,1899年負責東京築港調査計畫,1901年負責位於朝鮮的京釜鐵道,1903年被授予東京帝國大學名譽教授,並被任命為鐵道作業局長官、京釜鐵道公司總裁;1905年擔任東亞鐵道研究會理事長<ref name ="生平"/>,在1913年曾招待[[孫文]]<ref> 王耿雄, 《 建筑 孙中山 史 论文集(第17辑) 事详录: 1911-1913 》, 第 17 卷 , 清华大学 天津人民 出版 社2003年 社, 1986 , 頁244。頁530</ref>。。
== 參考來源 ==
{{reflist}}
[[category:日本建築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