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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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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萬'''({{bd|1811年||1897年|catIdx=Z}}),字'''子青''',號'''鑾坡''',清朝狀元,政治人物。[[直隸]][[南皮縣]](今屬[[河北省]])人。[[張之洞]]從兄。

==生平==
===出身===
張之萬生于[[嘉慶]]十六年(1811年),[[道光]]十七年([[1837年]])丁酉科撥貢,十九年([[1839年]])以七品京官分[[刑部]]學習行走,二十年(1840年)考中庚子科舉人,二十七年([[1847年]])中式丁未科一甲第一名進士([[状元]]),授[[翰林院]][[修撰]]。

===仕途===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出任[[湖北]]鄉試副主考官。[[咸豐 (年號)|咸豐]]二年([[1852年]]),出督河南[[學政]]。太平軍北伐攻克[[歸德]],進逼[[開封]],之萬上言防剿事宜,多被采納。不久,之萬被召還京師,教授鍾郡王讀書。由[[侍讀]]累遷[[內閣學士]]。[[同治]]元年(1862年),擢升[[禮部]][[侍郎]],兼署[[工部]]。

河南州縣因“苛派擅殺”而被御史[[劉毓楠]]奏劾,朝廷命之萬前往考察,證明屬實,巡撫[[鄭元善]]等人被處分,由之萬代理巡撫職務。此後盡力鎮壓[[捻軍]]。同治四年(1865年),改任[[河道總督]]。[[僧格林沁]]在曹州戰死,之萬也被牽連,革職留任。同治五年(1866年),移漕運總督。同治六年(1867年),[[淮軍]]在[[揚州]]捕獲捻軍首領[[賴文光]],東捻軍被剿滅。之萬被賜花翎、頭品頂戴。同治七年(1868年),圍剿西捻軍德勝。同治九年(1870年),調任江蘇巡撫,遷[[閩浙總督]],因母老乞求歸養。

光緒八年(1882年),張之萬被起用為[[兵部尚書]],調[[刑部]]。光緒十年(1884年),入[[軍機處]],兼署[[吏部]],充任[[上書房]]總師傅、[[協辦大學士]]。光緒十五年(1889年),授體仁閣大學士,轉東閣大學士。[[甲午戰爭]]事起,之萬罷退。又二年,因病致仕。光绪二十二年(1897年)卒,贈太保,諡'''文達'''。

==著作==
工詩詞,善書畫。與[[許彭壽]]等编纂《治平寶鑒》。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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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趙爾巽]]等.《清史稿》. 中華書局點校本.

==外部鏈接==
*[http://www.nanpi.gov.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85 張之萬] 南皮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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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ion box|[[鄭元善]]|[[吳昌寿]]|[[河南省|河南]][[巡撫]]|1862年-1865年}}
{{succession box|[[鄭敦謹]]|[[蘇廷魁]]|[[河道總督]]|1865年-18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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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ion box|[[潘祖蔭]]|[[孫毓汶]]|[[刑部]]漢尚書|1883年-18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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