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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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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时期
===清时期===
[[顺治]]二年(1645年),经[[宋权]]推荐任[[大理寺]]卿<ref>《清史稿》,“顺治二年,以顺天巡抚宋权荐,授大理寺卿。”</ref>。[[顺治]]四年(1647年)任[[ 工部侍郎]] ,[[顺治]]八年(1651年)任[[ 户部侍郎]] 。[[顺治]]十年(1653年)升[[ 兵部尚书]] 。次年与[[刑部尚书]][[觉罗巴哈纳]]等会同赈济[[直隶]]八府。同年转[[都察院]]左都[[御 ]] ,擢秘书院大学士。不久即因在兵部时“谳未当”,左迁[[仓场侍郎]]。[[顺治]]十二年(1655年),重新授予国史院大学士,不久加[[ 太子太保]] ,领[[ 吏部尚书]]
[[顺治]]十四年(1657年)夏,旱,上疏请求清理监狱,释放犯人,获准。不久,因地震上疏引咎,被责为“博虚名”。次年,其侄树德科场买通关节事发,左迁[[太常寺]][[少卿]],又迁左副都御史。
[[顺治]]十六年(1659年)卒。[[顺治帝]]念其“勤劳素着”,命予以优恤,追赠[[少保]]兼[[太子太保]]、[[ 吏部尚书]] ,諡'''文通'''。
==家庭==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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