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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吉
,→清时期
===清时期===
[[顺治]]二年(1645年),经[[宋权]]推荐任[[大理寺]]卿<ref>《清史稿》,“顺治二年,以顺天巡抚宋权荐,授大理寺卿。”</ref>。[[顺治]]四年(1647年)任工部侍郎,[[顺治]]八年(1651年)任户部侍郎。[[顺治]]十年(1653年)升兵部尚书。次年与[[ 刑部尚书]][[觉罗巴哈纳]]等会同赈济[[ 直隶]] 八府。同年转[[ 都察院]] 左都[史,擢秘书院大学士。不久即因在兵部时“谳未当”,左迁[[ 仓场侍郎]] 。[[顺治]]十二年(1655年),重新授予国史院大学士,不久加太子太保,领吏部尚书。
[[顺治]]十四年(1657年)夏,旱,上疏请求清理监狱,释放犯人,获准。不久,因地震上疏引咎,被责为“博虚名”。次年,其侄树德科场买通关节事发,左迁[[太常寺]][[ 少卿]] ,又迁左副都御史。
[[顺治]]十六年(1659年)卒。[[顺治帝]]念其“勤劳素着”,命予以优恤,追赠[[ 少保]] 兼[[ 太子太保]] 、吏部尚书,諡'''文通'''。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