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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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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le:20120930151513-822027029.jpg|缩略图|居右|250px|[http://pic.baike.soso.com/p/20120930/20120930151513-822027029.jpg 原圖鏈接][http://pic.sogou.com/d?query=%C2%ED%CE%FD%CE%E5%CD%BC%C6%AC&st=255&mode=255&did=8#did7 来自原图]]]  
马锡五(1899~1962),男,陕北保安县 [[ 芦草沟村 ]] 人。他长期从事人民司法工作,在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经常携案卷下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实行审判和调解相结合,反对主观主义的审判作风,坚持法律原则,忠于事实真相。由于他执法严正,刚直不阿,深受人民群众欢迎。他的审判方式被称为马锡伍审判方式,曾在解放区推广。
== 个人简历 ==
马锡五,别名 [[ 马文章 ]] ,是陕西省志丹县(原为保安县)芦草沟村人,一八九九年一月八日(农历戊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马锡五祖籍陕西省延川县马家圪塔。他是陕甘人民的忠诚战士,中国司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马青天 编辑
1943年冬,在边区曲子县的一条山梁上,发现了一具男尸。县司法处查明被害人系孙某,并认定为苏发云兄弟三人图财害命所致。其根据是,孙某被杀前曾与苏发云兄弟三人结伴同行
毛泽东主席与马锡五亲切交谈
== 审判特点 ==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在边区马锡伍实行的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办案方法。这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的运用到审判工作中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马锡伍审判方式是巡回审判方式的典型代表。
《马锡五同志调解婚姻诉讼》
《马锡五同志调解婚姻诉讼》
马锡伍审判方式的特点:
 
古元木刻《马锡五调解婚姻纠纷案》
古元木刻《马锡五调解婚姻纠纷案》
巧儿向马专员告状(《刘巧儿》剧照)
巧儿向马专员告状(《刘巧儿》剧照)
1943年3月,陇东分区专员、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在华池县检查工作时,通过深入调查,公正审理了当时很有影响的“封芝琴婚姻案”,并由此创造了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原则,坚决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座谈式而非坐堂式,“民门”而非“衙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上世纪50年代初以“封芝琴婚姻案”为原型的倡导新婚姻观念的评剧《刘巧儿》,以生动的人物、故事和脍炙人口的唱段红极一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影响,对1950年4月诞生的新中国第一部法规《婚姻法》的宣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封芝琴婚姻案”发生后,边区著名民间艺人韩起祥以此为基础创作了长篇说唱文学《刘巧儿团圆》,在边区广大地区演唱。由于顺应了边区青年大胆争取婚姻自主、反对买卖婚姻的强烈意愿,再加上故事曲折生动,很快走红陕甘宁边区,并传唱到其他解放区。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
   封芝琴与张柏
封芝琴与张柏
“巧儿我自幼儿许配赵家,我和柱儿不认识怎能嫁他?上一次劳模会上我爱上人一个……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这是以《刘巧儿团圆》为脚本改编创作的反映青年争取婚姻自主的评剧《刘巧儿》中脍炙人口的唱段。
  在长达10年之久的时间里,马锡五与陇东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尤其是在1943年兼任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期间,为健全边区的法制,他几乎走遍全区所有村庄,走家串户,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设立流动法庭,公开审理,公平办案。他不仅正确公正地审理了著名的“封芝琴婚姻案”,还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大胆走群众路线,审理平反了当时影响较大的曲子县所谓的“三兄弟谋财杀人案”,释放了被错押的三兄弟,惩办了真正的凶手。此后,他又受理了合水县五区六乡的两起对县判不服的土地纠纷案,他派分庭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实地调查,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合理、妥善地解决了这两起有影响的土地纠纷案。这几起在边区颇有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让边区群众认识了为人民办好事的“马青天”,边区到处传颂着马专员深入群众,公平断案的佳话。同时,边区司法战线上也正式总结并形成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晚年封芝琴
晚年封芝琴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主要特点即深入调查,不轻信呈状,在司法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通过深入群众开展全面的调查而弄清案情事实;合理调解,将判决和调解相结合,在坚持政策法令的原则下,对一般民事案件进行合理的调解;实行座谈式而非坐堂式,“民门”而非“衙门”。集中为一点,就是“充分的群众观点”。“马锡五审判方式”从1943年开始形成,到1944年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民主根据地推广,使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司法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马锡五的名字成为抗日民主根据地人民司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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