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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山國家自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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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2009年10月3日前行政院長吳院長至高雄災害應變中心視察,時任高雄市長陳菊女士建議成立國家級壽山自然公園。同年10月6日吳前院長手諭指示:「請內政部(營建署)朝向成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規劃辦理,並即著手進行。」此為建立國家自然公園設立法源依據,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010年11 月12 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12月8日總統令公布施行。
行政院於2011年4月14日核定壽山國家自然公園計畫書、圖,並於11月1日公告實施,劃設範圍包括:壽山928.714公頃(排除桃源里舊聚落、 [[ 中山大學 ]] 及台泥私有地)、半屏山163.3公頃(包括山麓園滯洪沈砂池)、大小龜山及[[鳳山| 鳳山縣]] 舊城遺址19.39公頃、旗後山11.25公頃等地,面積總計約1,122.654公頃,2011年12月6日正式開園,並暫時成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推動辦理各項業務,達到生物多樣性保育、環境教育、生態旅遊及文史資源永續利用等多方面之效益。
==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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