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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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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济南被确定为副省级城市。<br>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BR>
1949年5月,济南市下辖第一至第十一共11个区。<BR>
1950年,济南市下辖区改为市区6个、郊区5个。1951年4月17日,撤销直属乡,设立郊六区。1954年合并调整为市、郊各5区。 <BR>
1987年4月11日,撤销济南市郊区、历城县,设立济南市历城区,以原历城县的行政区域和原郊区的洪家楼镇、华山镇、王舍人镇为历城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北园镇划归天桥区。<BR>
2001年6月26日,撤消长清县,设立济南市长清区,辖长清、平安店、归德、孝里、马山、五峰山、万德、张夏、崮山9镇和双泉、武家庄2乡、613个行政村。<BR>
2016年12月22日,撤销章丘市,设立济南市章丘区,以原章丘市的行政区划为济南市章丘区的行政区域。<BR>
2018年6月19日,撤销济阳县,设立济南市济阳区,以原济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济阳区的行政区域。<BR>
2019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撤销地级莱芜市,将其所辖区域划归济南市管辖;设立济南市莱芜区,以原莱芜市莱城区的行政区域为莱芜区的行政区域;设立济南市钢城区,以原莱芜市钢城区的行政区域为钢城区的行政区域。<BR>
区划详情<BR>
截至2019年1月,济南市共辖12个县级行政区,包括10个市辖区、2个县,分别是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济南市人民政府驻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