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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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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史 ''' 》是 [[ 明朝 ]] [[ 宋濂 ]] 等奉 [[ 明太祖 ]] 之命编撰的 [[ 纪传体 ]][[ 史书 ]] ,共210卷,有本纪47卷, 志58 [[志]]58 卷, 表8 [[表]]8 卷, [[ 传97 传]]97 卷。 [[ 二十四史 ]] 之一。
==概要==
明太祖 [[ 朱元璋 ]] 于洪武二年(1369年)下令修《元史》,并且要求 [[ 史官 ]] “直述其事,毋溢美 ,毋隐恶,庶合公论,以垂鉴戒”,以徐达从元大都取得的《十三朝实录》和元代修的 [[ 典章制度 ]] 史《元经世大典》为基础,命 [[ 左丞相 ]][[ 李善长 ]] 为监修官,前《起居注》 [[ 宋濂 ]] [[ 漳州府 ]][[ 通判 ]][[ 王祎 ]] 为总裁官,征山林遗逸之士汪克宽、 [[ 胡翰 ]] 、宋僖、陶凯、 [[ 陈基 ]] 、曾鲁、 [[ 高启 ]] 、赵汸、张文海、徐尊生、黄篪、傅恕、 [[ 王锜 ]] 、傅著、谢徽等十六人为纂修官[1] ,开局于天界寺,宋濂是主要负责人,八月十一日,完成了本纪37卷,志53卷,表6卷,列传63卷。由于元顺帝脱欢帖木儿以后的实录,暂付阙如,全书没有完成;朱元璋又遣欧阳佑持等12人,收集史料。洪武三年明太祖再次下诏重修《元史》,二月六日重开史局,仍以宋濂、王祎为总裁,以赵埙、朱右、 [[ 贝琼 ]] 、朱世廉、王廉、王彝、张盂兼、高逊志、李懋、张宣、李汶、张简、杜寅、俞寅、殷弼等十五人为纂修官。是年七月一日,纂成顺帝一朝本纪10卷,志5卷、表2卷、 [[ 传36 传]]36 卷。至此《元史》粗成,前后两度开馆修史,成书仅用331天。后合前后两部,釐为210卷。历代修史皆有论赞之辞,唯《元史》不作论赞。
《元史》的《本纪》和《志》占全书一半,而《本纪》占全书近四分之一,《文宗纪》几是一年一卷。 [[清朝| 清代 ]][[ 学者 ]][[ 钱大昕 ]] (1728年-1804年)说:“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亦无如《元史》者。”主要认为它的编纂工作过于草率,错误百出,清代汪辉祖的《元史本证》指出《元史》中3700余项错误。例如:《元史》中存在有一人两传的缺失,如速不台与雪不台本是一人,完者都与完者拔都是一人,石抹也先与石抹阿辛是一个人,《元史》中都列有两传。再者,译名不一,如八思巴,又译八合思八、巴思八、八合斯巴等。钱大昕有志重修元史,但只完成了《氏族表》和《 [[ 艺文志 ]] 》。
直到清末民初柯劭忞(1848年-1933年)集三十年努力撰成《新元史》,凡二百五十七卷,才算有了一部差强人意的元代史书。1921年, [[ 中华民国 ]] 大总统 [[ 徐世昌 ]] 下令将《新元史》列为“正史”,与旧有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
《新元史》从 [[ 史学 ]] 角度而言,《大元一统志》、《元经世大典》等所引述的参考史料早在编写之前已经散佚,因此许多叙述只能是编纂。《新元史》在文字修饰上虽然比旧《元史》有提高,但书中所引用的新资料,都没有注明出处[注 1] 。《元史》叙述文体简洁,并非陋劣,作为研究元代之原始史料之价值,仍然是不能忽视的[注 2]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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