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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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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即政府对产品、服务等的环境性能作出的基本要求,在产品标准方面在中国由环保部主要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方式开展,又称之为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或十环认证。 清单目录在72项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中,已经纳入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有21项,分别为:1、轻型汽车2、复印机3、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4、微型计算机、显示器5、水性涂料6、人造木质板材7、木地板8、家具9、彩色电视机10、轻质墙体板材11、塑料门窗12、白乳胶13、建筑用塑料管材14、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15、建筑陶瓷16、卫生陶瓷17、太阳能集热器18、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9、水嘴20、复印纸21、再生鼓粉盒以上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极大地体现环境友好型产品的优质特性,成为引导行业先进技术理念的排头兵,为政府和群众提供更良好的服务。1993年,中国开始开展环境标志计划(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生态标签运动),经过十五年的摸索成长,中国已由最初的7项环境标志技术要求发展到今天的七十余项环境标准(截至到2009年9月),标准种类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最多接触的各类产品和工程服务(见附表),作为环境标志的技术内核的产品技术要求也于2009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同时,从2008年开始,中国政府正式将环境标志与政府采购全面结合,财政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了今后政府采购的产品必须优先采购获得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标志着中国的绿色采购机制正式实施.这一段历史,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艰辛与喜悦过程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笔,是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不遗余力地为创造和谐社会所作的努力的真实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