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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6〕39号)发出,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朱荣主持。小组下设[[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开发办”),负责办理日常工作,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杨雍哲兼任办公室主任。
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8〕30号)发出,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与“三西”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合并为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朱荣主持;黎中分工负责“三西”地区工作。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开发办”)设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杨雍哲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保留“三西”地区办公室,与开发办合署办公,刘光祖任“三西”地区办公室主任。
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名称和成员的通知》(国办发〔1993〕62号)发出,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正式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年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17号)发出,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将原农业部内设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设置,并且升格为副部级<ref>[http://www.prcfe.com/web/meyw/2012-12/30/content_1106218.htm 十年扶贫开发大事记(2002-2012年)],中国财经新闻网,2012-12-30</ref>,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关后勤事务及离退休经费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承担。原由农业部管理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中国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全部划转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作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