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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简称退役军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事务的组成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主要负责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沿革==
2017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上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2018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在北京市北五环外的办公楼挂牌成立。
2018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于7月31日上线运行。
2019年8月14日,应急管理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退出安置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退出证明,可享受对现有的退役军人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
==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部的主要职责为: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退役军人事务部主要负责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沿革==
2017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上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2018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在北京市北五环外的办公楼挂牌成立。
2018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于7月31日上线运行。
2019年8月14日,应急管理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退出安置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退出证明,可享受对现有的退役军人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
==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部的主要职责为: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