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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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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明公所 ''' 事件 是19 是[[19 世纪 ]] 发生在 [[ 上海 ]] 法租界,由于征地筑路迁坟引起的法租界公董局与 [[ 宁波 市|宁波]] 同乡会之间的中外流血冲突事件,前后共有两次<ref>[https://www.sohu.com/a/284807941_120043355 悦读城市 你可曾知道四明公所惨案 宁波人的同乡会馆——四明公所] ,搜狐,2018-12-27</ref>。
==四明公所从创建==
在清末民初前,上海宁波人的主要同乡团体是四明公所。四明公所在创建初期是一个殡舍义冢,最早称四明义厂,又称四明义园。创建者为钱随、费元圭、潘风占、王忠烈等人,他们发起以“一文善愿”的倡议:凡旅沪宁波同乡,每人每天捐一文钱,以三百文为一愿,这一倡议得到在沪的宁波同乡们广泛响应。经过几年的积累,在清嘉庆二年(1797),于上海县城北郊购地三十亩,次年建成殡舍,清嘉庆八年(1803)建成 [[ 关帝庙 ]] ,正门题额为“四明义厂”。
据《上海四明公所大事记》载,清 [[ 嘉庆 ]] 二年丁巳(1797),甬人始建四明殡舍于上海县北郊二十五保四图。又载:“甬治滨海,东饶 [[ ]][[ ]] 之利,群山互抱,其主峰奇挺插天,上有四穴,如牌通光晷,故称四明,会稽之支别也。乡之地不足于耕,人多业贾,国以内名都大埠,工商所期会,必甬人开其先,外而欧美列邦,舟车所至,人力所通,罔不至焉。海通以来,沪为五洲绾毂地,来者尤众。先是乡人钱随、费元圭、潘风占、王忠烈,谋所以安旅榇者,创一文善愿,旅沪之乡人,各日输一钱,历年积累,于城固北郊购地三十亩强,为之基础,殡舍始建,即今之法租界民国路公所是也。”(宁波政协文史委编《上海四明公所史料》第371页)<ref>[http://daily.cnnb.com.cn/nbwb/html/2009-10/11/content_128182.htm 上海四明公所的来龙去脉],宁波晚报</ref>
==三次重修扩建==
第一次重修和扩建 - 四明义厂开业后,旅沪甬人厝柩日众,殡舍颇显狭隘。到 [[ 道光 ]] 年间,义厂因岁无常费,殿宇日渐败落,无人经营其事。道光十一年(1831),有董事谢绍心、方亨宁、方亨黉、庄锦等发起重修,修饰殿宇,设赊材所,又推广冢地,增建殡舍,改为“四明义园”。义园赊售棺材以助贫困同乡遗属,定期舟送寄柩归籍,以圆同乡 [[ 叶落归根 ]] 的遗愿。方亨宁倾其所有,购置市房、土地,将存款生息,以充公所财源。“岁无常费,殿宇剥落,旅客加多,殡舍狭隘,柩莫能容,冢地又低洼不洁。董事谢绍心、方亨宁、方亨黉、庄锦,惄焉伤之,建议兴修,既而募捐集成,拓地涓吉,鸠工庀材,自甲午七月至丙申八月工始竣。是役也,历时二载又一月,集资一万六千余缗(蓝志作一万六千余愿,愿四百八十文)。”(宁波政协文史委编《上海四明公所史料》第372页)
道光二十三年(1843),定海人蓝蔚雯任上海 [[ 知县 ]] ,为宁波同乡人。方亨宁侄子方仁照和方仁荣兄弟俩趁此机会与公所的董事谢心、庄巨等人商议,呈请蓝蔚雯将义园土地编入官图,给予免赋。由于有了乡情的关系,蓝蔚雯满口答应,还为公所义冢写志,镌成石碑。( 中国宁波网)
第二次重修和扩建 - 5年以后,道光十六年丙申(1836)“是岁八月,缮修告竣,添建殡舍,增筑冢地,设赊材局,贫乏者得先领棺木,随时量力纳赀,不索偿,亦不取盈。更以余资营市房,租息所人,以充经费。时董其事者,谢、方而外,为庄钜、方椿,复举邵炳协理之。”(宁波政协文史委编《上海四明公所史料》第372页)
第三次重修于扩建 - 至道光二十九年(1849),五口通商约成,上海居五口之一,时徇法兰西之请,四明公所之地划入 [[ 法兰西 ]] 租界。咸丰三年 (1853),红巾会匪刘丽川等作乱(即小刀会起义),据上海县城,四明公所毁于战乱。董事方仁照、方仁荣兄弟召集同乡富贾商议,带头捐资,进行重建,恢复旧观,拓建济元堂,附设办事房,作为旅沪宁波人集会场所。“事平,董事方仁照等建议重修。八年戊午(1858),重修议起, [[ 董事 ]] 方仁照、方椿、邵炳,首输巨资,应者坌集。乃举邵炳总其成,经营二载,始复旧观,且加拓焉。前为关帝殿,后为地藏殿,旁为 [[ 土地 ]] 祠、祀事所。祠之两翼设龛,奉先董、申崇报也。祠旁启丙舍,得纳岁捐,厝柩其中。其殡厂之分男女者,更别为鄞、慈、镇、奉、象、定六邑各为一所。建济元堂,为乡人集会处,而办事室附焉。又后为赊材局及馆丁寓舍。即今制也。”(宁波政协文史委编《上海四明公所史料》第373页)历时两年乃成,更名为“四明公所。(中国宁波网)
==参考文献==
27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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