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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苏里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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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清朝末年,美国禁止华人到当地工作,澳大利亚亦有意禁止华人登岸;但是,当时统治苏里南的 [[ 荷兰 ]] 官员却来到中国,请求清廷允许华工到苏门答腊和苏里南工作,清朝大臣 [[ 李鸿章 ]] 和张荫桓均表赞同。于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香港和爪哇招募劳动力,这些被运到苏里南的华工大多无意延长合同,一般会在合同期满后回国或转到外国;1858年至1870年间,阿姆斯特丹移民公司亦在香港招募了2,000名华工,他们在合同期满后大多没有回国,而是留在 [[ 苏里南 ]] 工作或营商。1867年,有人在苏里南发现金矿,引来不少华人到当地淘金。
有欧洲报章报导苏里南华工遭到虐待;1869年,多个机构就华工在苏里南、古巴和秘鲁的受虐情况上书英国首相,呼吁英国拯救这些华工。另一边厢,中国驻外的使领馆亦多次报告苏利南华工疑受虐待,总理衙门便派人到当地调查;张树椿就此事提交报告,声称苏里南华人勉强能够维生,并没有受到虐待。最后, [[ 英国 ]] 与荷兰就此问题进行谈判,荷兰方面改从印度输入劳动力到苏里南,暂停招募和聘用 [[ 契约华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虽然苏里南在1667年成为荷兰的殖民地,但当地在1954年开始享有内部自治。1967年,多名苏里南华人筹划成立苏里南 [[ 民族 ]] 党华人支部,他们在苏里南国内大力宣传,最终有超过200个苏里南华人加入支部;但是,参与筹划成立 [[ 民族 ]] 党华人支部的房官来被指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曾被有关部门发出传票,又遭到时任苏里南民族党主席和苏里南总理的 [[ 约翰·阿道夫·彭格尔 ]] 下令调查,房官来只好退出。翌年,苏里南自治当局决定向申请入境当地的中国人批出两年居留证,而非过往的永久居留;民族党华人支部向彭格尔提出投诉,彭格尔便决定一律向中国人批出永久居留入境证。彭格尔生前与一名苏里南华人交情深厚,他在临终时表示希望由民族党华人支部负责殡葬事宜 。 苏里南在1975年11月25日独立为国;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祝贺并承认该国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又派遣驻圭亚那大使出席苏里南独立庆典。翌年,时任苏里南总理的亨克·阿龙出发参加联合国的年会,苏里南民族党华人支部的领导人请他与中国驻联合国大使黄华会晤,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苏里南提供援助。同年5月28日,苏里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 2006年,据报有中华民国外交部的人员顺利入境苏里南,并与该国部分政客进行秘密接触。2007年,中华民国通过“苏里南台湾友谊基金会”进行慈善活动,又提出以1.5亿美元的援助换取与苏里南建交;当地有官员认为应严肃看待中华民国认真进行的方案,亦有官员认为既然岛国[[圣卢西亚]]也同意接受中华民国的方案,那苏里南也应理性看待有关议题。2009年,[[维基解密]]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向苏里南联合政府的一些政党提供捐款,条件为支持“一个中国”原则;这个消息引起苏里南传媒的议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