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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仲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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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仲裁法院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常设[[法院]],它只有一份由成员国提出的仲裁员名单。如果成员国将其争端诉诸仲裁,便可在名单中选定仲裁员,再由选定的仲裁员推选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国际常设法院和国际法院建立后,常设仲裁法院长期缺乏案源,其作用和影响力日益减小。
常设仲裁法院的国际局,相当于书记官处,并向仲裁法院范围以外的仲裁法庭提供[[技术]]或行政协助。常设仲裁法院由一个名册上的[[法学家]](每个缔约国最多四人,这些人共同组成该国的“国家团体”)组成,争端的当事方可以从中挑选仲裁庭成员。在仲裁开始前,各方必须商定各种实际事项和程序。程序不公开,费用由当事方承担。仲裁结果也可以不公开 <ref>[http://mil.news.sina.com.cn/china/2016-07-14/doc-ifxuapvw1937450.shtml 起底海牙常设仲裁法庭:既不常设亦非法庭更无关公正],新浪网, 2016-7-14</ref> 。
==历史==
常设仲裁法院位于海牙的[[和平宫]],该建筑是1913年依靠卡内基基金会的捐赠建立起来的。起初只由常设仲裁法院使用,现在由该院和国际法院共同使用。
与国际法院不同,常设仲裁法院并不是一个国家之间的法庭。争议双方可以请求该院对其进行仲裁、调解或者仅仅是调查事实。该院不仅接受来自国家间的申请,同时也接受国家与私人团体或者个人之间的冲突解决申请 <ref>[https://new.qq.com/omn/20181006/20181006G0ZVJ5.html 一名中国法官的和平宫人文之旅],腾讯网, 2018-10-6</ref> 。
常设仲裁法院不为公众所熟知的原因有很多。一是在1946年到1990年期间,该院受理的案子比较少。二是庭审很少对公众公开,而且判决书也应仲裁双方的要求而保密。不过近来,常设仲裁法院又因为[[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之间的边界争端与[[菲律宾]]控告中国案重新走入人们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