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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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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史==
2014年11月,习近平在福建调研时,第一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列提出。12月,他在[[江苏]]调研考察时,又将这一提法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ref>[http://cpc.people.com.cn/n/2014/1215/c87228-26205401.html 习近平在江苏调研强调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只争朝夕,把创新抓出成效],人民网,2014-12-15</ref> 。
虽然被认为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理论,但事实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每一个“全面”,早在邓小平理论中就已有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的表述。中共学者[[许耀桐]]认为,“四个全面”一方面是一种延续性,表明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没有另起炉灶,否定过去;另一方面,“全面”并非轻描淡写,可有可无。“全面”就是要覆盖面更广,不可能留有死角、达不到的地方,而且加强力度深度广度。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978年,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首次完整提出法治建设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ref>[https://www.sohu.com/a/129979419_650475 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更有时代感,请您收好! ],搜狐,2017-03-23 </ref> ,他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被视为依法治国的开端。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从此被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而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第一次出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法。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