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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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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49年2月16日, [[ 中共中央华东局 ]] 决定设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宋任穷为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负责 [[ 渡江战役 ]] 支前工作。4月7日,经中央批准,中共安徽省委终止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亦中止筹建,改成立皖北、皖南行政公署[1] 。1952年8月7日,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与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组建安徽省人民政府。1955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改组为安徽省人民委员会。1968年4月成立安徽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开始从原址 [[ 合肥市 ]] 长江中路221号搬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2016年5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与 [[ 中国共产党 ]] 安徽省委员会在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正式办公。
== 职权 ==
# 执行本级 [[ 人民代表大会 ]] 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 [[ 人民政府 ]] 的工作;
#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执行 [[ 国民经济 ]] 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 [[ 教育 ]] 、 [[ 科学 ]] 、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 [[ 社会秩序 ]] ,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 [[ 少数民族 ]] 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 [[ 法律 ]] 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 [[ 婚姻 ]] 自由等各项权利;# 办理上级国家 [[ 行政机关 ]] 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