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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市委、市政府决定重建行政服务中心,并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组建的“两个中心”按照“拓展行政审批服务功能、增加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提升便民利企服务功能”的定位,将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规范和引导有机结合起来,使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置于“阳光”下运作。
行政服务中心是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管理、监督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市直职能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的统一平台。行政服务中心内设六个正科级职能处室,市纪委监察局向中心派驻行政审批监督科。有63个市直单位735项审批审核和办证服务项目进驻中心窗口。行政服务中心围绕“效率”这个核心,坚持高效便民。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个平台收费”的运行模式,遵循一事一地原则、充分授权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规范公开原则和创新改革原则。从高效便捷体现服务,通过优化流程、减少[[材料]]、压缩时限、充分授权来提高进驻单位窗口审批效率和质量;从公开透明体现服务,通过政务公开栏、中心网站、交互式智能触摸屏查询系统 、LED 、[[LED]] 显示系统、短信平台、告知单等媒介,使办事状态阳光透明;从便民利企体现服务,通过完善和整合[[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企业]]注册登记、[[ 房产地]] 产交易登记、广告审批等四条龙,化解项目办理和群众办事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规范运作体现服务,通过体制、机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及引进电子监察系统,使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漳州市]]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市级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靠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下辖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围绕“公平”这个核心,坚持透明公正。实行“产权单位负责、职能部门监管、统一进场交易、收入上缴财政”的运行模式,遵循统一进场原则、依法依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效益最大化原则和利民原则。形成资源[[单位]]、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业交易机构协调一致、“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规范运作、公开公正、有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