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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要职责在于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和 [[ 中医药 ]] 的 [[ 法律法规 ]] 和方针政策、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和 [[ 中医药 ]] 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 [[ 医药 ]] 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 [[ 政策 ]] 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 [[ 人口 ]] 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 [[ 食品安全 ]] 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 [[ 传染病 ]] 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省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省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 [[ 服务 ]] 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组织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 [[ 中医药 ]] 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 [[ 人口 ]] 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 组织 ]]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 [[ 医生 ]] 等急需紧缺专业 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 [[ 教育 ]] 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 [[ 健康教育 ]] 、健康促进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担省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省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级以上重要 [[ 会议 ]] 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 [[ 安全生产 ]] 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