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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防建设规划,全市人防工程总量增长迅速;平战结合有序发展,既为地方 [[ 经济发展 ]] 做出了贡献,又壮大了自身实力;着眼于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形成了市、区、街道三级防空袭方案体系,构建设备先进、高效灵敏的市人防指挥中心,修建适应战时要求的市人防地下指挥所,组织城市防空演习,市级首脑机关疏散基地竣工并投入使用;建立人防无线通信网,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范围内警报器联动、固定指挥与移动指挥联控、室外警报网络与 [[ 广播电视 ]] 系统联网,成功举行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警报设施完好率100%,城区警报音响实现了无缝覆盖;人防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淄博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走上了依法建设人防的新路子;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人防行政许可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多次被评为优秀窗口;“准军事化”机关建设不断加强,人防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市人防办先后被国家人防办评为“人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两次被授予“全国人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主要职责==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市民防局”牌子)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 [[ 国家 ]] 、省人民防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人民防空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 [[ 标准 ]]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点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负责市政府已征用土地的广场、绿地的地下开发,筹资建设人防工程;负责结合地面 [[ 建筑 ]]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五)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指导 [[ 城市 ]] 防空袭演习演练,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疏散基地建设;实行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群众防空组织等项工作的平战结合;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
(六)指导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实施全市人防通信、防空警报设施为党政机关和抢险救灾 [[ 服务 ]] 工作。
(七)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的 [[ 勘察 ]] 、定点和市级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
(八)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 [[ 教育 ]] 工作;管理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工作。
(九)管理国家、省和市拨人民防空经费及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经费预算,并对人民防空 [[ 各项资金 ]] 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战时协调建立人民防空指挥机构、完善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传递和发放防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 [[ 人口 ]] 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掩蔽;组织群众防空组织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抗灾救灾规划和 [[ 突发性事件 ]] 应急预案,利用人防系统现有技术平台、资源和设施,参与防灾救灾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