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410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主要职责==
(一)拟订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
(二)围绕全市 [[ 经济建设 ]] 和对外开放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市级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批全市县处级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全市正、副局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 [[ 护照 ]] 、 [[ 签证 ]] 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
(四)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工作的方针、 [[ 政策 ]] ,指导协调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核、审批、发证和签注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外国驻华使节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报批和管理;审核报批我市举办的重要国际会议;受外交部和省外办委托,办理我市外国及港澳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 [[ 记者 ]] 事务;统筹安排市级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六)负责检查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 [[ 报告 ]] 。
(七)承办我市涉及领馆的重大外事事项;负责外国驻青领馆的日常管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驻青领馆的交往活动,管理为外国驻青领馆服务的 [[ 机构 ]] 。
(八)管理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县)以及其他结好 [[ 单位 ]] 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报批事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的重要事项;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 [[ 专家 ]] 管理和出国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培训工作;负责外事干部业务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协助开展涉外场所外语 [[ 标识 ]] 整治工作。
(十一)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 [[ 保密制度 ]] 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建议。
(十二)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