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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内设16个职能处室(含机关党委和监察室),直属11个事业单位,垂直管理10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94个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43个市局直属 [[ 事业单位 ]] 、90个县(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共有编制4578名,实有4786名,其中行政编制1598名,实有1443名,事业编制2980名,实有3316名。在行政机关中,省局机关实有编制100名(含监察室和军转应增编制),实有人数96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共372名,实有332名;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1126名。在事业单位中,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748名,实有642名;市以下事业单位编制2232名,实有2674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 法律 ]] 、法规,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全省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 [[ 产品 ]] 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 [[ 行为 ]] ,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省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全省食品、 [[ 食品 ]] 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 [[ 化妆品 ]] 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进出口设备、引进 [[ 技术 ]] 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归口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 [[ 计量单位 ]] 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七)统一管理和监督 [[ 认证认可 ]] 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管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和认可工作,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考核授权、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八)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 [[ 特种设备 ]][[ 节能 ]] 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相关 [[ 专业 ]] 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垂直管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财务、资产、人事、机构编制、 [[ 教育 ]] 培训等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