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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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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水利局'''是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8号)所设立的,设立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ref>[http://www.ningbo.gov.cn/col/col1229099784/index.html 甬城概况 ],宁波市人民政府</ref> 。
==主要职能==
(十三)开展水利水务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水务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水利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ref>[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1/13/content_5159459.ht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6〕104号 ],中国政府网,2017-01-13</ref>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水务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