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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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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评价
美国作家中我个人最倾心的是雷蒙德·卡佛,为此,评论家李陀还曾跟我急,他说,你的短篇不比他差啊。为什么崇拜他?其实我不是崇拜,而是从中发现了一种自由精神。它吸引我,是因为他在我所有阅读范畴中,带给我一种崭新目光,一个新的切入点。所有雷蒙德·卡佛的小说,你都觉得在记流水账。照理,记流水账,水是往低处流的,但他这样的小说笔法,水是往高处流。我觉得它非常好地解决了我在小说创作中的问题,如何把日常生活与我们所探讨的关于人的处境问题、人与人、人与世界不可调和的关系处理好。流水账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这是我从他的小说中得到的启发。因为他切入得很成功。对于我,这等于打开一个新窗口。一开始我说很喜欢他时,还是犹豫的。是不是显得……后来我发现,有好多外国作家也喜欢他。喜欢的力量是无穷的。我英语不好,但因为太喜欢雷蒙德·卡佛了,所以就找过他的原作小说来读,那才叫死磕。最初我是从《外国文艺》刊物上发现他的《大教堂》、《马辔头》。我以为他是个冷门作家,结果有一次在意大利,翻译我《妻妾成群》的译者,他家书架上就有《雷蒙德·卡佛小说全集》(英文版),他看我喜欢,就送给了我。而我真就啃了原作。雷蒙德·卡佛是喝酒喝死的,我对这种喝酒喝死的人,天生有一种爱。
卡佛小说里的一切尖锐得令人生畏,如果说他“杀人不见血”有点夸大他对读者的精神压迫的话,说他拿着刮胡子刀片专挑人们的痛处可能比较被人赞同。有批评家论及卡佛的世界观,说是黑色的。怎么会呢?那是把追求简单叙述的卡佛一起简单化了,我反而觉得卡佛是个很复杂的作家,只有复杂的作家会对语言有超常的狠心肠,杀的杀,剐的剐,留下的反而是文字锻造的一把匕首。
[[File:雷蒙德·卡佛2.jpg|缩略图|左|雷蒙德·卡佛2]]
<big>'''肖复兴'''</big>
(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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