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381
次編輯
變更
创建页面,内容为“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主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 2018年12月24日,秦皇岛市召开全市深化机…”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主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
2018年12月24日,秦皇岛市召开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对深化市县党政群机构改革作出安排部署。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省级机关基本对应。 [1]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产业集群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园区规划及建设工作;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的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煤、电、油、运等各类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服务、调度职责;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协调调度和行政执法;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煤炭市场管理。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全市工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市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
(十一)组织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工业服务业、创意产业、咨询服务业企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按规定权限做好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工业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葡萄酒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工作。
(十三)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12月24日,秦皇岛市召开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对深化市县党政群机构改革作出安排部署。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省级机关基本对应。 [1]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产业集群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园区规划及建设工作;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的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煤、电、油、运等各类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服务、调度职责;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协调调度和行政执法;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煤炭市场管理。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全市工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市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
(十一)组织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工业服务业、创意产业、咨询服务业企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按规定权限做好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工业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葡萄酒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工作。
(十三)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